昨天上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市三中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揭牌成立。两院合署办公,既是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法院,也是全国首批成立的知识产权法院之一,其办公地设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988号。下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刚获任命的上海市三中院院长、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吴偕林从机构设置、法官选任、案件管辖等方面向各大媒体通报了这两家法院的相关情况。
记者注意到,此次上海新设立的两家法院依托原有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设立上海市三中院;设立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与三中院合署办公。据悉,这是上海将中央有关改革的总体精神与上海司法实际紧密结合而作出的部署。
发布会上,吴偕林介绍了新组建的上海市三中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三个方面的特点:
机构设置——精简、高效、扁平化。按照“审判独立、行政(党务)合署”的原则,在中院设置上,实行“三块牌子一个机构”;在内设机构上,根据审判工作的规律和需要,目前先行设立四个审判业务内设机构,其余将在中央编办明确限额内再行设定;在党组和行政管理上,设一个党组,行政、党务、执行、法警等按照 “三院合一、统一管理”的模式进行设置。
法官选任——专业化、职业化、高素质。通过公开选任程序从全市法院具有较丰富的知识产权审判、行政审判经历和审判经验的人员中,择优选任法官。首批获得选任的10名知识产权法官,平均年龄为41.2岁,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平均年限为8.4年,均为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博士1名,硕士8名。
案件管辖范围——跨行政区划。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意见,上海高院已研究制定了跨行政区划法院相关案件管辖的暂行规定等。自明年1月1日起,上海市三中院将依法管辖以市级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以市级行政机关为上诉人、被上诉人的二审行政案件(不包括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以及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案件和原由铁路中院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将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