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办法第二条之规定,适用该办法的,须服从以下四个条件:
(一) 被投诉的域名仅限于由域名申请人选定的,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英文名称为China Internet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以下简称CNNIC)负责管理和维护的中文域名。
(二) 除请求保护的对象已被有关机构认定为驰名商标者外,本办法生效之前注册的域名,自本办法生效之日起满2年的;本办法生效之后注册的域名,自注册之日起满2年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不再受理。
(三) 本办法仅由经CNNIC认可并授权的中文域名争议解决机构负责实施,且仅对相关争议的当事人及中文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具有约束力。
(四) 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仅受理以商标权人为投诉人,域名持有人为被投诉人的争议。域名持有人对商标的使用有争议的,应通过其他渠道寻求解决。
以上四点中,我们需要注意的是:
1、投诉的域名必须是CNNIC管理下的中文域名。
2、《中文域名争议解决办法》是2000年12月1日生效的。除了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其他的域名争议有时效性的限制,即2000年12月1日前注册的域名产生争议的,2年的域名争议仲裁时效从2000年12月1起计算;2000年12月1日以后注册的域名产生争议的,2年的域名争议仲裁时效从注册之日起计算。
3、对提出域名争议的主体资格进行了限定,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仅受理以商标权人为投诉人,域名持有人为被投诉人的争议。
《中文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已经并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
sunfm:那就是说中文国际域名不在域名仲裁的受理之中喽
所有域名争议都会有受理渠道:争议中心、仲裁庭或法院
如果通过争议解决中心,中文.cn/.中国/.公司/.网络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审理,.com/.net根据《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审理。
如果通过法院和仲裁庭,纯域名争议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审理。如果涉及其他侵权,会延引其他相关法律,也可能会有经济赔偿等相应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