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古代称“祖传秘方”、“家传绝技”、“拿手好戏”等,究竟什么叫商业秘密?目前尚无统一的定义,在美国,就有几个比较有目前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1、从保护的法律规范来说,已建立以《以不正当竟争法》为主,以《刑法》、《合同法》、《保守国家秘密法》、《档案法》、《经济到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保护、同时要加强商业职业道德工业间谍往往以企业内部职工为刺探商业秘密的对象,因此,企业注重对职工的培训,增强保密观念,提高警惕、离职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并要求要严守秘密,有的还给一些特殊人员以保密费。
2、为防止商业秘密外泄,对一些机密文件采用特殊用纸及墨水,使秘密文件无法用一般影印机复印,有的甚至用特定语言(密码)记载文件的内容。
3、匿名采购主要是为避免供应商对生产企业采购的原料的用途、用量产品供应时对象等商业秘密有所了解,往往采取假名或匿名交易。
4、反诱因条款,主要是制定合理的福利制度和人事出勤制度,以防止其他企业以高薪高福利引诱本公司职工“跳槽”,以减少秘密被泄露的可能性,这是从人本议出发,具有较好的功效,如日本长期推行终身雇佣制。
5、商业秘密在授权前,必须要订立书面协议,议定保密措施,详细界定该秘密的范围及相对人应遵守的义务,甚至要将各种例外情况予以规定,并将举证责任明确,归相对人,以防止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