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是指证明某一产品来源于某一成员国或某一地区或该地区内的某一地点的标志。该产品的某些特定品质、声誉或其他特点在本质上可归因于该地理来源,地理标志是特定产品来源的标志。
它可以是国家名称及不会引起误认的行政区划名称和地区、地域名称。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使用该证明商标,控制该证明商标的组织应当允许。
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证明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文件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有效复印件,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
3、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件中说明下列内容:
(1)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
(2)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关系;
(3)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范围。
4、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5、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一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贴着色图样1张,交着色图样5张,附黑白图样1张。
6、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注册申请的,须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册申请的,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7、如申请注册的证明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
1、《商标注册申请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当附送《商标代理委托书》。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
地理标志注册申请人可以是社团法人,也可以是取得事业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的科研和技术推广机构、质量检测机构或者产销服务机构等。
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应当附送集体成员名单。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供该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其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
3、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申请人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的文件。
4、有关该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等)并加盖出具证明材料部门的公章。
5、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划分的相关文件、材料。
相关文件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中所表述的地域范围或者是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地域范围证明文件。
6、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7、地理标志产品的特定品质受特定地域环境或人文因素决定的说明。
8、地理标志申请人具备监督检测该地理标志能力的证明材料。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条件有哪些的全部内容了。综上可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条件首先要准备好申请书,然后在准备其他资料进行申请。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