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抢注≠品牌意识
更新时间:2019-04-13 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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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003年下半年开始,从鳄鱼大战到十三香之争,从永和大王被起诉到同一首歌被酱油厂抢注有关商标权的纠纷此起彼伏。从中不难看出,企业的商品意识正在提高,品牌意识也在增强。很多企业都希望能够把握时机,利用名人、名牌效应来带动经营。商标纠纷本身是一种经济行为,
2003年下半年开始,从“鳄鱼大战”到“十三香之争”,从“永和大王”被起诉到“同一首歌”被酱油厂抢注……有关商标权的纠纷此起彼伏。从中不难看出,企业的商品意识正在提高,品牌意识也在增强。很多企业都希望能够把握时机,利用名人、名牌效应来带动经营。
商标纠纷本身是一种经济行为,人们能够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合法权益,是值得称道的。然而,接连不断的维权纠纷却让人感到了一种一哄而上的混乱。
人们商标意识的日益觉醒本是件好事,这本应该使有关商标的法治更加健全,秩序更加井然。然而,我们看到的却是从法律到行为到秩序,由于一种过度敏感而造成的变相盲目。几年前,“消费者维权热”带来了人们对“精神损失费”的过分关注:照片冲洗质量不好要精神损失费,空调噪音大要精神损失费,就连在快餐店喝咖啡烫了嘴也要精神损失费。而如今的商标维权热也大有重蹈覆辙的倾向,跨国公司“鳄鱼”为商标权争上法庭,20多家企业为争夺本土老字号“十三香”而打得头破血流,如今“永和大王”案更是到了企业与个人对质的地步,照此势头发展下去,又会出现怎样的情形呢?
这些“商标纠纷案”并没有在规范市场秩序方面起到什么积极作用,反而容易引起社会对此类事件的过分敏感。我们希望类似的商标纠纷不再频现。商标的注册能够像人们所期待的那样,对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市场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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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抢注商标处罚,商家恶意抢注商标会有什么处罚?
因此,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是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会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他们将在收到申请后的十二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果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另外,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审查无效宣告请求的过程中,如果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他们会中止审查。一旦中止原因消除,他们会恢复审查程序。
商标抢注违法吗?商标被抢注了我该怎么办?
对于商标侵权,首先,要注意对证据的收集。因为只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才有利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审判机关对某一行为是否是侵权行为尽快的加以认定。因此证据是影响案件办理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