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侵权如何主张权利
更新时间:2019-04-08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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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读者马某问:我儿子在读初二,每天骑自行车上学。某天下午放学,我儿子路过邻村村口时,两个社会青年唆使一个比我儿子大的男孩将我儿子从自行车上踹下来,造成我儿子左脚扭伤,一个星期后才能正常活动。现在,我儿子很害怕去上学,学习成绩也直线下降。请问,我应该要
读者马某问:
我儿子在读初二,每天骑自行车上学。某天下午放学,我儿子路过邻村村口时,两个社会青年唆使一个比我儿子大的男孩将我儿子从自行车上踹下来,造成我儿子左脚扭伤,一个星期后才能正常活动。现在,我儿子很害怕去上学,学习成绩也直线下降。请问,我应该要求谁来承担责任?
答:根据你所述的情况可以推断,那个男孩应该是法律上的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你可以要求那个男孩的家长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那两个社会青年承担责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教唆、帮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主要民事责任。”因此,你可以向任何一方主张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
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
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因此,你不仅可以要求侵权行为人赔偿因医疗而付出的各种费用,还可要求
精神损害赔偿,因为本案中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已经造成了你儿子的心理阴影,导致其学习成绩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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