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销和商标撤销的区别
更新时间:2019-04-11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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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期满之前六个月可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十年。在这个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可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如果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注册,商标局将其注册。另外。如果不想使用了也可申请注销。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相关规定,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期满之前六个月可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十年。在这个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可给予 6 个月的宽展期。如果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注册,商标局将其注册。另外。如果不想使用了也可申请注销。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相关规定,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注销和的区别:
1、商标注销是主动行为;商标撤销是被动行为。
2、商标注销后可以重新申请;商标撤销不能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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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无效和撤销适用条件
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一方的理由为: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