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2006年第二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农博会组委会各成员、各参展单位:
2006/第二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将于9月28日,10月3日在昆明国际会展中心召开。农博会期间,组委会将组织省、市有关专家对参展产品进行评审,现将评选办法发给你们,请你们按评选办法组织好参展产品参加评选。
2006/第二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优质产品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2006/第二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简称农博会,下同)优质农产品评选工作,提高我省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进一步推进我省特名优农产品的培育、开发,拓展国际、国内产销市场,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企业增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届农博会优质农产品评选工作遵循总量控制、优中择优和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本次评选范围为参加2006/第二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展示、展销的本省优质农产品及其加工品。
第四条 本届农博会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本次优质农产品的评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评选按产品类别分设若干个专业评选小组,聘请省市专家参加评选。
第二章 产品申报
第五条 申报农博会评选产品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申报主体必须是参加本届农博会展示、展销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经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协会。
(二)产品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优势产业,市场前景较好,经济效益较高,在全省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作用显著;目前生产规模相对较小,但具有市场潜力的新产品(品种)也可以参加评选。
(三)产品质量好,达到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标准要求;农产品及其加工品主要质量指标达到国内同等产品先进水平或省内同等产品领先水平,三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或产品抽检不合格情况。
(四)产品具有注册商标和明确标识及包装。
(五)农机产品须通过省级以上鉴定,并取得部或省级推广许可证或质量认证;产品已达到批量生产、质量稳定、安全性好、外观新颖、制造精良,有市场潜力。
第六条 参评产品申报范围:
粮油豆类:如大米、面粉、菜油、核桃油、玉米、优质马铃薯等及其加工品。
瓜果、菜类:如各种蔬菜、瓜类、野菜、竹荪。柑桔、苹果、杨梅、桃、梨、李、枇杷、葡萄、石榴、果梅、山核桃、白果、板栗、松子等及其加工产品。
茶叶类:如绿茶、红茶、普洱茶、其它加工茶。
畜禽产品类:如肉、蛋奶、蜂产品、乳制品、蚕桑等加工产品。
水产品类:如各种水产活品、水产冰鲜品、水产冷冻品、水产加工品等。
食用菌类:如香菇、黑木耳、蘑菇、金针菇、草菇等及其它加工品。
腌制品类:如各种腌泡菜、酱菜、腊肉、火腿、腌肉、罐头、卤腐、豆食等制品。
农机产品类:本次参展的农机产品。
中药材类:包括各种中药材及其初加工品。
其他类:除上述产品以外的其他农产品、保健品。
第七条 申报评选产品须提供的资料:
(一)已获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须提供相关认证机构的认证复印件。
(二)申报产品若执行企业生产标准,须提供复印件,若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需注明并尽量提供资料。
(三)申报产品须提供近三年以内县(市、区)以上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安全和卫生检测报告复印件。
(四)申报新的农产品品种需经过省级相关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认定的品种,须提供审定报告复印件。若属自主知识产权的要提供相关自主知识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五)申报产品,须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生产规模证明材料。
(六)大米、小麦面粉、食用植物油、酱油和食用醋产品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七)种子、种苗、种畜、种禽、蚕种等须提供生产单位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八)养殖水产品提供养殖中主料及配料资料、鲜冻、水产品需提供冷冻、冷藏过程资料。
(九)干、鲜菇类须附总糖、粗蛋白、粗纤维、脂肪、灰分、含水量检验指标。
(十)提供有效注册商标,专利权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产品质量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或先进水平的,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
(十一)参评产品须提供适量(2-3个最小独立包装单位)实物样品。无实物的,须提供产品彩色照片一式2张;加工品须提供适量(2-3个最小独立包装单位)实物样品。
(十二)农机产品须提供鉴定证书、部或省级推广许可证或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产品使用说明书以及产品彩色照片一式2张。
(十三)除上述相关资料外,还要提供申报农产品简要文字材料(字数1000字以内)
第三章 奖 级
第八条 农博会优质农产品奖项设金奖、银奖和优质奖。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九条 申报。本次评选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评选农产品须符合本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范围条件,须填写《2006/第二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优质农产品申报表》,须按第七条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向组委会申报。
第十条 资格审查。各州(市)组团单位依据本办法规定的参评范围和条件,对所属各县(市)区申报的参评产品及资料要严格审查,应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特色优势优质农产品。对申报产品按产品类别确定先后顺序填写《2006/第二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优质农产品申报汇总表》,连同《2006/第二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优质农产品申报表》相关资料一式三份,参评产品样品一起,于9月15日前报送农博会组委会(地址:昆明市环城西路442号--市农业局四楼科教处)。
第十一条 专家评审。本次农博会组委会办公室聘请相关专家组成优质农产品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产品进行评审,评选出获奖产品名单及其获奖等级。
第十二条 组委会审定。本次农博会组委会,对优质农产品委员会评出的获奖产品名单及其奖级进行审定,确定获奖产品。
第十三条 颁发证书、奖牌、奖金。获奖产品由农博会组委会颁发证书和奖牌;并在展会期间设专门形象馆集中免费展示;给予适当奖励并通过印发文件、会议表彰和媒体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获奖产品名单。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参与本届农博会优质产品评审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必须坚持科学评价、公正评选的原则,做到实事求是,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严禁徇私舞弊。[page]
第十五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2006/第二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优质农产品评审。
第十六条 本届农博会所有申报参评农产品,每项缴纳费用3000元。
第十七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2006/第二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
2006/第二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优质农产品评选申报材料。联系电话:,传真:。
2006/第二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