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被公安传讯 起诉举报人侵权
更新时间:2019-05-22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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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中国法院网讯付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传讯问话之后,认为公安机关的问话损害了自己的名誉,遂迁怒举报人邱某,将其告上法庭,要求邱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11月6日,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付某的诉讼请求。原告付某与被告邱某系邻居。2004年8
中国法院网讯付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传讯问话之后,认为公安机关的问话损害了自己的名誉,遂迁怒举报人邱某,将其告上法庭,要求邱某赔礼道歉,并赔偿
精神损失5000元。11月6日,江西省南城县人
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付某的
诉讼请求。
原告付某与被告邱某系邻居。2004年8月份,邱某家被盗,邱某听说付某曾从她家里走出来,便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这一情况向公安机关反映。之后,公安机关传讯付某问话。付某回家后,便责问邱某,并叫邱某指出证人来,邱某说:“你拿了钱就还给我”。为此,双方发生口角,引起本村许多村民围观。事后,付某认为邱某的举报及言行侵犯了自己的
名誉权,遂将邱某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安机关依法传讯付某属履行职责行为,付某应正确对待。邱某说的“你拿了钱就还给我”这句话并没有贬低付某的人格,也没有侮辱诽谤之意.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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