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版权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无需进行申请。目前,我国对作品版权实行的是自愿登记制度,其目的主要是为了便于著作权人在产生版权纠纷时更好地主张和证明自己的权利。作品
版权登记可到省级版权行政部门(挂牌在省级新闻出版局),也可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国家版权局唯一认定)。有的省级登记,为方便著作权人登记,已将其委托给版权协会等社会组织、代理机构或下级版权行政部门(一般挂牌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如广东的作品版权登记就将其委托给深圳、汕头等地的版权行政部门。当然,也可以找版权登记的代理机构代为办理,但那样可能费用就要高一些。
版权登记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主要有: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要作者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1、概念
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将其作品许可使用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使用的法律行为。
2、一般规定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主要条款(《著作权法》24条)
(1)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2)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3)许可使用的范围、期间。
(4)付酬标准和办法。
(5)违约责任。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3、特征
(1)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被许可人取得的是使用权,不能成为著作权主体
(2)被许可人只能自己按照约定方式、地域范围和期限使用作品,不能将所获权利转让给第三人,著作权人同意的除外。
(3)著作权许可使用中,非专有使用权的许可人不能因权利被侵害而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4)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擅自使用其著作权,或者只使用其著作权而不署明著作人,构成侵权。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作品版权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无需进行申请,只有作者需要对版权进行登记时才需要申请。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歌词怎么注册版权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