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7日,《专利法》通过第四次修改,最终在第四十二条第三款中规定,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从新药注册角度,综合两部法规可以看出,首先,对于“新药”的地域限制要求为国内;其次,该药品在国内从未生产、销售过。对此,当在讨论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时,“新药”的地域限制应为全球,因为,若一款“新药”在国外已经公开过(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销售等行为),那会因无新颖性而丧失国内专利授权前景,于此情形下,讨论专利权期限补偿已无任何意义。
对于“新药”涵盖范围,因“新药”仍属于药品范畴,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也即“新药”涵盖范围为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三类药品。
1、申请前查询:对所申报的专利技术,通过对中国、欧美、日*等各大专利网站检索系统进行检索,确定技术的新颖性。
2、申请文件准备。
3、选择文件提交的部门。申请人申请专利时,可以将申请文件面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受理窗口或寄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收(以下简称专利局受理处),也可以面交到设在地方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以下简称专利局代办处)的受理窗口或寄交“专利局×××代办处”收。目前在北京、沈阳等地有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国防专利分局专门受理国防专利申请。
1、从网络上搜索到该化合物相关信息,比如英文名称,化学名称(中文)、治疗类别等等,大致了解到该药的一般信息。
CA登记号、化学名称(英文)、结构式、化合物专利号(A)。
2、化学文摘检索:对每年的化学文摘进行逐步检索,得到相关专利号(B)。
3、欧洲专利局网站:将以上得到的专利号(A+B)输入到公开号中,得到一个专利,点击专利名称,在该页中间点击红字部分View INPADOC patent family,查看其同族专利,如果有CN*******,则记下(C)。
4、国内专利申请情况,分别以该药的中文名称、N英文名称为关键词,或者以化学名称中的部分做二次检索,得到专利号(D)。
5、然后利用专利数据库全文来筛选C+D这些专利与该化药相关专利情况。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药品的专利权期限的相关内容。在中国上市的药品获得了专利,可以申请延长专利权期限补偿,但是药品的总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由于当今世界上生产药品的国家地区太多,因此药品在申请专利的是时候需要通过对国外的各大专利网站进行检索,才可以确认是否是新颖的制药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