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6-12-05 11:1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通常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侦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用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在刑事审判中被采纳的规则。那么,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有哪些?详细请看下文介绍。

  1、物证、书证

  收集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

  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是指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的行为明显违法或者情节严重,可能对司法机关办理案件的公正性造成严重损害;补正是指对取证程序上的非实质性瑕疵进行补救;合理解释指对取证程序的瑕疵作出符合常理及逻辑的解释。

  认定刑诉法第54条规定的可能影响司法公正,应当综合考虑收集物证、书证违反法定程序以及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等情况。

  强制排除范围:

  物证的照片、录像、复制品,不能反映原物的外形和特征的;书证有更改或者更改迹象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者书证的副本、复制件不能反映原件及其内容的;在勘验、检查、搜查过程中提取、扣押的物证、书证,未附笔录或者清单,不能证明物证、书证来源的;对物证、书证的来源、收集程序有疑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现场遗留的可能与犯罪有关的指纹、血迹、毛发等证据,未通过指纹鉴定,DNA鉴定等方式与被告人、被害人的相应相本作同一认定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涉案物品,作案工具等未通过辨认、鉴定等方式确定来源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可补正(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排除范围:

  勘验、检查、搜查、提取笔录或者扣押清单上没有侦查人员、物品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或者对物品的名称、特征、数量、质量等注明不详的;物证的照片、录像、复制品,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未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无复制时间,或者无被收集、调取人签名、盖章的;物证的照片、录像、复制品,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没有制作人关于制作过程和原物、原件存放地点的说明,或者说明中无签名的;有其他瑕疵的。

  2、证人语言、被害人陈述

  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

  强制排除范围:

  处于明显醉酒、中毒或者麻醉等状态,不能正常感知或者正确表达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言;证人的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得作为证据使用,但根据一般生活经验判断符合事实的除外;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的;书面证言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的;询问聋、哑人,应当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而未提供的;询问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证人,应当提供翻译人员而未提供的;经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法庭对其证言的真实性无法确认的,该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可补正(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排除范围:

  询问笔录没有填写询问人、记录人、法定代理人姓名以及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的;询问地点不符合规定的;询问笔录没有记录告知证人有关作证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的;询问笔录反映出同一时段,同一询问人员询问不同证人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

  刑讯逼供是指使用肉刑或者变相使用肉刑,使犯罪嫌疑人在肉体或者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者痛苦以逼取供述的行为。

  其他非法方法是指违法程度和对犯罪嫌疑人的强迫程度与刑讯逼供或者暴力、威胁相当而迫使其违背意愿供述的方法。

  强制排除范围:

  讯问笔录没有经被告人核对确认的;讯问聋哑人,应当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而未提供的;讯问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被告人,应当提供翻译人员而未提供的;除紧急情况必须现场讯问以外,在规定的办案场所外讯问取得的供述,未依法对讯问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取得的供述,以及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取得的供述,应当排除。

  可补正(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排除范围:

  讯问笔录填写的讯问时间,讯问人、记录人、法定代理人等有误或者存在矛盾的;讯问人没有签名的;首次讯问笔录没有记录告知被讯问人相关权利和法律规定的。

  4、鉴定意见强制排除范围

  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资质,或者鉴定事项超出该鉴定机构业务范围、技术条件的;鉴定人不具备法定资质,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因污染不具备鉴定条件的;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的;鉴定程序违反规定的;鉴定过程和方法不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的;鉴定文书缺少签名、盖章的;鉴定意见与案件待证事实没有关联的;违反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经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

  5、检验报告强制排除范围

  经法院通知,检验人拒不出庭作证的,检验报告不得作为定罪量刑的参考。

  6、勘验检查笔录强制排除范围

  勘验检查笔录存在明显不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的情形,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者说明的。

  7、辨认笔录强制排除范围

  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违反有关规定,不能确定辨认笔录真实性的其他情形。

  8、侦查实验笔录强制排除范围

  侦查实验的条件与事件发生时的条件有明显差异,或者存在影响实验结论科学性其他情形的,侦查实验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9、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强制排除范围

  经审查无法确定真伪的;制作、取得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有疑问,不能提供必要证明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48889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关于非法证据排除
可网上搜索论文
非法证据排除
可以请律师辩护,进行会见,了解案情,与办案人员沟通,争取取保,争取减轻处罚的。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运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非法证据是指暴力取证、虚假证据等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刑诉中非法证据排除
同一时间不可能在询问不同证人
陌生人知道我的地址名字手机号码怎么样啊
你好,方便沟通下具体情况吗
网上诈骗之后,可以理赔吗?
你好,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内容处理
雇员在下班时间突发心脏疾病,立即就医,无生命危险,但几日后称已丧失劳动能力,我方在此情况下是否有责任
一、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如果没有成功可以提起诉讼。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
五一假期小区收停车费行为违法吗
看物业合同怎么约定的
想在银川申请一套廉租房,具体需要什么资料
廉租房的申请材料包括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住房状况的证明、收入情况的证明。廉租住房是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
我朋友在正常行驶的途中,然后突然间有行人冲出来,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行人发生车祸,责任承担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行人除了在有交通信号灯的情况下闯红灯,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外,在车辆正常通行的情况下,突然横穿过路,也就是临近横穿,也需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