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的程序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16-12-27 14: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刑诉法规定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以下简称当事人和解程序),这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实践中,对和解效果关注得较多,对和解程序本身的解读尚不充分,产生了一些认识误区。笔者拟以如下问题为切入点,澄清一些模糊认识。

  和解程序设立的目的。从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开始,就存在“以罚代刑”的质疑,这源于对当事人和解程序设立的目的存在模糊认识。事实上,设立当事人和解程序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践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刑法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

  可见,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并不能成为在刑罚上从宽处理的直接原因。刑罚从宽与否,必然是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要素来决定的。只有在当事人和解满足两个基本要件的情况下,才能从宽处理:一是行为人主观恶性小,人身危险性不大,由民间纠纷引起的轻微的刑事案件或是过失犯罪。二是对已被破坏的法律维护的秩序存在现实的修复。法律维护的秩序有层次性,大体分为个体秩序和公共秩序。个体秩序强调的是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形成的特定的社会关系;公共秩序则强调行为人与被害人以外不特定人之间形成的社会关系。达成和解协议对个体秩序的现实修复是无疑的,但不必然对公共秩序也同时实现修复。要达成和解协议并实现从宽处罚,应当要求对两种秩序的修复均为有效。否则,不能产生从宽处罚的法律效果。

  和解程序适用的条件。当事人和解程序有时被理解为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似乎与辩诉交易存在着某种承继关系。辩诉交易是美国的司法制度,指在法官开庭审理之前,作为控诉方的检察官和代表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进行协商,以检察官撤销指控、降格指控或要求法官从轻判处刑罚为条件,换取被告人的认罪答辩。我国的当事人和解程序与辩诉交易有着本质区别。

  首先,当事人的和解不是“罪”的和解。当事人不能就行为人构成此罪彼罪、重罪轻罪进行和解,更不能就其罪与非罪进行和解。也就是说,当事人和解的内容不能像辩诉交易那样包含对行为人“罪”的处分。

  其次,当事人的和解不是“刑”的和解。当事人和解不能就行为人具体刑罚处罚的轻重、刑种的选择以及免予刑事处罚作出约定。也就是说,当事人和解的内容不能像辩诉交易那样包含对行为人所处“刑罚”的处分。

  最后,当事人的和解不是“证据”上的和解。有观点认为,有的案件证据不充分,但是被告人认罪,适用和解刚好解决证据不充分的问题。但实际上,当事人和解不可能就证据的有无、证据的证明力以及证据间的相互印证作出有效约定。更重要的是,我国的证据体系严格限制被告人认罪在证明被告人有罪上的证据效能。总之,当事人的和解,不是“罪”、“刑”、“证据”上的和解,当事人和解对于刑事案件来说既非实体上的和解,也非程序上的和解。刑事案件的办理应严格依法,不能由当事人任意协商处分。因此,除根据刑诉法第277条规定的适用和解程序的案件外,还必须强调: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这就要求:当事人和解程序只能适用于行为人有罪的案件中。如果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行为人有罪,则无当事人和解程序适用的余地。因此,检察机关对和解案件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只能是相对不起诉,而不能是绝对不起诉或是存疑不起诉。法院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或者因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作出无罪判决的案件,均不可适用和解程序。

  和解程序的法律效果。当事人和解程序不必然引起从宽处罚。刑诉法第279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检察机关可以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法条中使用“可以”从宽处罚的文字表述,亦表明了和解程序不必然引起从宽处罚的立法意图。

  对“从宽处罚”的理解存在误区。一是“从宽”不是“从轻”。刑法意义上的“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从轻判处刑罚。而在当事人和解程序中,“从宽”处罚的含义就宽泛得多,可以包含从轻、减轻、免予刑事处罚等诸多情形。二是“处罚”不是“刑罚”。从宽处罚不应限定在适用刑罚的从宽上,“处罚”不仅包含“刑罚”,而且应当比“刑罚”具有更宽泛的外延。“处罚”在此处宜做宽泛理解,应当包括强制措施的采取以及不起诉的适用等方面。实际上,不采取逮捕的强制措施亦或决定不起诉本身就是一种从宽处罚的体现。依据有关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阶段就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从宽处罚的措施,而无需等到法庭审判之时。

  和解的具体方式。当事人和解给人的印象就是赔钱了事,之所以出现这样的认识,缘于对和解的具体方式存在狭隘认识。刑诉法并未明确规定和解的具体方式,过分强调赔偿的和解方式会出现如下不良后果。

  一是容易形成“花钱买刑”的错误观念。过分凸显赔偿,容易让人忽视达成和解协议所需的其他重要内容。

  二是容易形成“漫天要价”的错误导向。过分强调赔偿的方式,会使被害人脱离案件本身的具体情况,利用行为人欲达成和解的迫切心里,将赔偿作为满足私欲的工具,漫天要价。

  三是容易形成“过分依赖”的错误局面。在有的刑事案件中,其实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即使当事人未达成和解协议,也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宽处罚。但是,由于当事人没有达成和解协议,办案人员就不敢采取从宽的处罚措施。还有些办案人员认为,在当事人和解协议中没有包含赔偿的内容,总是感觉不到位。在有的案件中,并未造成明显损失,可是在当事人和解协议中却包含了赔偿的内容。因此,办案实践中,有意无意地把赔偿作为当事人和解协议必不可少的内容,甚至是从宽处罚的先决条件。

  实际上这种认识是有偏差的,甚至是错误的。既然刑诉法将当事人和解作为一个程序加以规定,至少在一些案件中办案机关应当主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这既不违反法律规定,还可以把握住当事人和解的主旨。在和解过程中,办案机关应当引导当事人采取多种方式达成谅解。例如,对被害人名誉造成损害的,采取赔礼道歉等恢复名誉的方式;对财物造成损坏的,可以采取修理、重做等方式;还可以采取为被害人提供劳务、帮助尽抚养义务等多种方式,来较为准确、有效地恢复被犯罪破坏的秩序,有效促成被害人的谅解。另外,犯罪人的行为对公共秩序同样造成了损害,在和解协议中可以考虑采取做一定期限的义工或是社区劳动等方式,体现出犯罪人真诚悔罪的心理状态。

  (作者单位:吉林铁路运输检察院)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20702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请问刑事立案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你好,刑事分为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分析,
民事纠纷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您好,需要先行调解的!
因涉嫌诈骗被公安局拘留,这位亲戚的具体情况家里人也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就被拘留了,请问这应该属于哪
现在是侦察阶段,刑事案件一般分为侦察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家属不能见人,也不能了解更多案情。拘留期限一般为7天,但是可以延长。 建议尽快聘请律师会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盗窃罪,被盗物价值4千多,逃逸十几年,都经那些地方,都需交钱吗?判决书要交钱以后才给的吗?
你好,一般刑事案件要经过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最后交罚金即可,不需要都交钱,建议聘请律师进行会见你亲友并进行辩护,争取缓刑不蹲监,为了你的亲友的利益不受侵害,稳
买了一条宠物玉米蛇,对方说要扣除违约金,怎么向警察局报告
你好!您的诉求是什么?具体您可以与商家协商解决
安全人员是否有自己的工资?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成年人不经过父母允许可以跟朋友出去玩吗
未成年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无民事行为人做出的行为当然无效,对于限制民事行为人做出的行为效力待定。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别人在我抖音私信辱骂我姐姐,但没说全名可以报警吗
可以直接报警,由警方进行处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
网约车司机在停车后尚未提醒乘客注意后方,乘客开车门撞到了后方行驶来的电动车,这个责任属于谁的
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求肇事方根据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若需要帮助,建议带资料与律师面谈。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