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法医学理论与实践学术交流会综述

更新时间:2012-12-18 18:1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2003年10月20日,踏着金桂的余香,全国法院系统法医及相关专业师友近200人相聚南京,参加由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人民法院法医学理论与实践学术交流会。大会由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筹备,并于2003年6月发出征稿通知,截止7月31日共收到论文511篇

2003年10月20日,踏着金桂的余香,全国法院系统法医及相关专业师友近200人相聚南京,参加由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人民法院法医学理论与实践学术交流会”。

大会由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筹备,并于2003年6月发出征稿通知,截止7月31日共收到论文511篇。8月下旬最高法院司法鉴定中心组织各相关高院法医负责人及国内高校资深法医专家在江苏南京进行论文审稿工作,从中精选出178篇论文,在本次会议上发表。这些论文内容涉及损伤及损伤程度鉴定、伤残及伤残等级鉴定、医疗纠纷、法医物证、法医病理、司法精神病及近年来社会热点问题—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等方面。与2001年山东济南市召开的第三界全国法院司法鉴定学术交流会相比,又增加了新的特色。江苏高院将入选论文汇编成册,加班加点制作成精美论文集向大会献礼。此外,本次会议中公安系统同行及一些与法医鉴定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工作者如律师也参加了会议。

本届大会共进行了两天,会议除进行学术论文的发表、研讨外,还对《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及提出修改意见。本次大会主任委员为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主任吴少军,开幕式由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处处长何颂跃博士主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田幸副院长在开幕式上致欢迎词,他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江苏省的概况,并衷心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受大会特别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技术装备局李瑞兰助理巡视员到会并讲话,李局回顾了最高法院以往在九江、杭州、武汉、北戴河等地召开法医学术交流会的历史过程,对法医学的发展向代表们提出殷切希望。

司法部司法技术研究所法医学专家吴军教授及华中科技大学法医病理学专家秦启生教授应邀参加了会议。

开幕式后,上海、北京、宁夏、江苏、山东等8省市入选大会宣读论文的同志向大会介绍了各自论文的概要,在主持人湖北高院法医室主任陈力及山东高院法医室主任魏绍义的提示下,与会代表进行了探讨及提问,拉开了本次研讨会团结、严谨、活泼、务实的序幕。

自10月20日下午至10月21日下午,各分会场进行了热烈的论文发表及研讨,法院系统涌现出的一些法医学者型专家主持了分会场会议。老一辈法医工作者针对现行伤残等级标准中涉及关节功能评定、医疗终结时间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中肯的论述,认为类似外伤性椎间盘突出等在实际生活中难以出现的诊断名词应予取缔,而目前单纯以关节活动度评定关节功能,忽略了一个正常关节活动的完成除骨性结构外,肌肉、肌腱起到的不可忽视的作用,将对出具科学鉴定结论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不能真正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一些中青年法医工作者列举合欧美法系与大陆法系鉴定制度的特征,结合中国实际国情,提出了与时俱进、辅助审判的鉴定改革思路。

随着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改革方案的实施及大众法律意识的提高,近年来医疗诉讼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由此引发的伤病及其它因素介入的因果关系论述,已成为法医鉴定的又一难点,大家感到肩上的担子又重了。就这个问题,不少代表提出了各自观点,其中共同的感受是在做好自身充电加强临床医学知识学习的同时,应重点抓好医学鉴定的对外委托工作。法医学是一门包含内容较广的综合性学科,但它的基础仍是医学及相关生命学科,在当今医学飞速发展的时代,不断学习是每一个法医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的评定一直是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最高法院在总结江苏、广西、吉林等省市自治区高院制定的地方标准的基础上,鉴定标准草案后,组织有关高院同志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并向大会提交征求意见稿,与会代表在会议讨论中一致认为最高法院组织制定《人体损伤残疾程度评定标准》很有必要,应尽快出台评定标准并在实践中试行及加以完善。

与会者本着实事求是、司法为民的精神对目前法医鉴定及司法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积极的讨论,甚至在休息间隙还交流切磋不同的思路与观点。湖南高院、山东高院、河南高院的法医室负责同志列举了近年来法医鉴定工作的实际成绩,充分论述了现阶段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较社会鉴定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闭幕式上,吴少军主任作了重要讲话。他高度评价了本次会议,认为既是一次学术性会议,又是对法医学鉴定工作的一次阶段性总结,使司法鉴定水平又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同时也找出以往鉴定工作中的不足,有针对性地讨论了法医学鉴定的新问题、新情况。他指出随着科学的发展,法医鉴定也面临着新的问题。近年来出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新的《道路交通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人体损伤鉴定标准》及《人体伤残程度鉴定标准》讨论稿,均是在顺应社会需要新的情况下制定的。此外,针对近年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发展的趋势、队伍如何建设等焦点问题,吴少军主任作了精辟论述,对司法鉴定为审判服务、加强调研、司法鉴定归口管理、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等今后工作部署做了总结和概括。与会代表非常振奋,既感到了人民法院法医工作任重道远的责任,又领悟到了时代需要法治,人民需要优质司法鉴定服务的期待。

本次大会特别评出了组织奖,根据论文收稿数量,录取比例以及历年来在法医学术交流研讨会筹备工作情况,评选出做出突出成绩的山东高院、江苏高院、湖南高院、浙江高院、江西高院及北京高院等高级人民法院。大会还向入选的优秀论文颁发了证书。全场一片欢腾,在嘹亮的乐曲声中,大会顺利闭幕。

晚上,全体与会代表相聚南京心源茶社共叙心声。大家交流的话题中,既有各专业的争议与沟通,更有他乡逢故知结新友的欣慰与感慨。这里是研讨法医鉴定焦点问题的中心,也是法医专业学生分别数年后再次相聚的场地。二十年前,针对百业待兴,法医专业人员奇缺的实际情况,全国六所高校首先设立了法医系,为国家培养了大批法医人才,填补了法医教育事业的空白,当年的法医骨干如今虽已两鬓斑白,但意犹未尽,而昔日的青年法医已成为中流砥柱,肩负重任。所谓忆往昔,同学少年意气风发,踌躇满志;看今朝,法医事业蓬勃向上,再展宏图!

我们期待法医事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再见,中山陵;再见,南京。我们企盼下次再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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