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强制执行公证
更新时间:2021-05-16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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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判决确定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行为给付义务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仍然不履行法定义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那怎样申请强制执行公证,强制执行会有什么后果,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不给钱怎么办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怎样申请强制执行公证
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程序如下:
1、主合同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担保人接受强制执行的一并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公证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签署公证告知书和询问笔录。
3、公证员帮助双方起草、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文书。
4、公证处出具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
5、债务人一旦违约,在法定期限内,债权人持合同约定证明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申请公证机构签发《执行证书》,并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二、强制执行会有什么后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2、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就可以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强制执行会对个人信用有一定的影响的。
三、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不给钱怎么办
对于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结果的情况,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的执行局或执行庭进行处理。这时,法院一般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由具体执行员及时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冻结对方银行账户,查封其财产、依法划款等。如果当事人知道对方财产线索的,也可以提供给执行法官。对于恶意拒不执行的严重情况,还可以依法追究其拒不执行裁判的刑事责任。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其他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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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强制执行公证规定是什么,怎么规定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抵押合同公证可以强制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 公证债权文件同时赋予主债务和担保债务强制执行效力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2. 只赋予主债务强制执行效力不涉及担保债务的,不予受理担保债务执行申请。
3. 只赋予担保债务强制执行效力不涉及主债务的,不予受理主债务执行申请。
4. 人民法院受理担保债务执行申请后,被执行人以担保合同不属于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范围为由的,不予支持。
请问,强制执行公证的效力怎样
合同强制执行公证主要有以下作用:若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请执行,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若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则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若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强制执行公证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
1. 如果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公证文书中规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2.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3.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