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终结是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2018-08-08 16:0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有一种情况是强制执行终结,那么强制执行终结是什么意思呢?下面找法网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强制执行终结是什么意思呢?许多人对此可能对此不是很了解,下面找法网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

  一、有关终结执行的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05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执行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终结执行。”106条规定:“中止执行和终结执行的裁定书应当写明中止或终结执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按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属于“(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这六种情形的,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该执行案件终结执行,并制作终结执行裁定。分析《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各种情形,当然不是执行结案的所有情形,甚至还不是执行结案的主要情形。如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全部得以实现这一情形,就不包括在这一有关执行终结的条文中。

强制执行终结是什么意思

  二、执行结案方式的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08条规定:“执行结案的方式为:(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2)裁定终结执行;(3)裁定不予执行;(4)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具体分为了四种,第一种执行结案方式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第二种执行结案方式是裁定终结执行,第三种执行结案方式是裁定不予执行,第四种执行结案方式是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聊且将这四种执行结案方式作个简称,为:完毕执行,终结执行、不予执行,和解自行)。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规定,将裁定终结执行作为了执行结案的方式之一,是执行案件的四种结案方式之一,排在了四种执行结案方式的第二位,而不是执行结案唯一的结案方式。除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这六种情形,应该裁定终结执行,以此作为执行结案的一种方式之外,还有另外的三种(完毕自行,不予执行,和解自行)也是执行结案方式。

  三、对各种执行结案方式的具体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08条:“执行结案的方式为:(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很显眼的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是与“裁定终结执行”并列的一种执行结案方式,该种(1)情形应不是包括在与其并列的(2)情形下的第六种即第(六)项小的情形即“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中。可见,《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没有包括“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08条:“执行结案的方式为:(3)裁定不予执行;”同样的,“裁定不予执行”也是与“裁定终结执行”并列的一种执行结案方式,该种(3)情形也应不是包括在与其并列的(2)情形下的第六种即第(六)项小的情形即“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中。可见,《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六)项“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没有包括“裁定不予执行”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08条规定:“执行结案的方式为:(4)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同样的,“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也是与“裁定终结执行”并列的一种执行结案方式,该种(4)情形也应不是包括在与其并列的(2)情形下的第六种即第(六)项小的情形即“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中。可见,《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六)项“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没有包括“裁定不予执行”情形。

   四、执行结案方式不只是裁定终结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08条:“执行结案的方式为:(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2)裁定终结执行;(3)裁定不予执行;(4)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规定了四种执行结案的方式,包括了完毕履行,终结执行,不予执行,以及执行和解。裁定终结执行,只是执行结案四种方式中的一种,而不是唯一的一种执行结案方式。

  在一定的范围内,特别是国家赔偿工作中,多是习惯性地认为,执行案件结案了,其结案方式一定是要下终结执行裁定的。如果执行案件没有下终结执行裁定,该执行案就不能算是执行完毕,也不算是执行案件的结案,而还是在执行程序之中。这是已经有一定普遍性的认识。

  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08条来看,符合终结执行相关六种情形的,才予裁定终结执行。符合不予执行相关规定的,则下裁定不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的,则不下终结执行裁定。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的,也不下终结执行裁定。在具体的执行案件中,要看案件执行的具体情况,以此来确定以不同的方式来作为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而不是一概以裁定终结执行来作为执行结案方式。

   五、有关终结执行裁定文书样式的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文书样式(试行)》录入了终结执行裁定书样式,这一终结执行裁定书样式,其引用的法律条文就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六)项(注:这应是笔误,应是包括了该条中的六项中的所有各项,而不只是该条的第六项)。如果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同时还要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05条的规定。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执行法律文书样式来看,有关终结执行裁定,也只是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六种情形,而不适合执行的其他的情形。执行文书中的终结执行裁定文书样式,是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08条(2)的具体规定和相关精神,是一致的。

  六、对于有关执行结案方式相关规定的初步思考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08条“执行结案的方式为:(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2)裁定终结执行;(3)裁定不予执行;(4)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的相关规定,执行案件结案方式应是包括了四种:执行完毕、终结执行、不予执行、和解执行。有的执行结案要下相应的裁定书,如终结执行的要裁定终结执行,不予执行的要裁定不予执行。而对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即执行完毕的,《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并未明确规定要下相应的裁定书,以体现执行结案。对于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即执行和解的,《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也未明确规定要下相应的裁定书,以体现执行结案。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文书样式(试行)》也未录入执行完毕、执行和解的相关执行结案法律文书样式。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强制执行终结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上文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了强制执行终结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来我们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律师协助大家解决问题。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53195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强制执行是什么意思
您好,执行你的 银行账户和房子等等
强制执行已结案是什么意思
你好:是执行完毕了
法院终结执行是什么意思
你好,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对你与被告之间的纠纷作出的判决是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终结执行的含义是什么
根据你提出的问题可以看出,法院的意思是中止执行而不是终结执行,因为执行庭告诉你的是待发现欠款人有财产时申请继续执行。中止执行是指因为法定事由,暂时停止执行,待影
房屋交付水电不通怎么办?
您可以要求物业或者开发商解决,否则要求他们承担违约责任!
学校里有人发表白墙辱骂,怎样起诉。
你好,可以固定证据起诉处理
无证无证电动汽车是否被偷回?
有风险,建议慎重处理
没钱可以出院吗
可以要求出院。具体操作:1)与医院沟通,了解费用情况及出院流程;2)如确实无法承担费用,可向医院申请延期付款或分期付款;3)寻求政府或慈善组织提供的医疗救助;4
男朋友交往期间给我消费,分手后又想追回对我花的钱,这算不算诈骗
针对您所描述的情况,常见处理方式有沟通协商和法律途径两种。沟通协商是首选,双方可以尝试理性地解决问题。若沟通无果,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如寻求律师帮助或
请问法律是否规定高中不能坐校车
校车规定主要涉及学生安全和交通法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高中不能坐校车。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商制定具体规定,如座位数量、路线等,确保学生安全和交通
你好女方未工作,生育医疗保险费用可以用男方社保卡吗
女方未工作,生育医疗保险费用处理方式有两种:一是使用男方社保卡报销;二是女方自费后,凭借相关票据和证明向男方社保所在地的社保机构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选择哪种方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