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选民送香烟拉选票 触犯法律被拘留
更新时间:2012-12-18 18:2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1月12日,经江苏射阳县公安局批准,耦耕派出所依法对贿赂选民拉选票,扰乱正常选举秩序的4名嫌疑人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在新一届村(居)干部选举活动中,为了使张某能顺利当上村(居)干部,嫌疑人陈某(男,37岁)、杜某(男,39岁)、尹某(男,45岁)、薛某(
1月12日,经江苏射阳县公安局批准,耦耕派出所依法对贿赂选民拉选票,扰乱正常选举秩序的4名嫌疑人作出
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在新一届村(居)干部选举活动中,为了使张某能顺利当上村(居)干部,嫌疑人陈某(男,37岁)、杜某(男,39岁)、尹某(男,45岁)、薛某(男,42岁)等4人采取请选民吃饭、送香烟等手段,为张某拉取选票,致使在元月10日的换届中,使张某的选票得数领先于另一候选人,引起部分群众的强烈不满。案件发生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迅速抽调警力展开
侦查。
经审查,4名涉案嫌疑人对贿赂选民拉选票一事供认不讳,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射阳县公安局依法对4名嫌疑人作出了上述处罚决定。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