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8-11-09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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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监视居住是指公、检、法对符合逮捕条件但具有法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那么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呢?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有哪些?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一般监视居住不得指定某个办案场所,若需要在指定场所进行监视居住的,应该提前通知给被监视居住的当事人家属通知。若被监视人在监视居住期间有任何违反监视居住的规定的,就需要进行逮捕或者拘留。

  、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监视居住是指公、检、法对符合逮捕条件但具有法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同时,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共同居住人及其聘请的律师以外的其他人;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时,如果发现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

  、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

  凡具有下列八种情况之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五)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六)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七)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八)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以及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的相关内容。虽然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在监狱执行。但是被监视居住的被告人还是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并且强度比取保候审要大的多。因此,当事人以及近亲属应当注意监视居住的时间,如果超过了6个月仍然没有解除或者没有变更为其它强制措施的时候,可以要求解除或者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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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什么是取保候审,适用于哪些情形?
"您好,取保候审保证书是保证人出具的保证取保候审人随时听候司法机关传唤、审讯的法律文书。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主要适用于罪犯轻微、社会危险性不大、不需要逮捕或者有其他特别情况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这类人,只要有人愿意担保,就可以不采取羁押的手段,而采取灵活的措施,保证诉讼程序的进行。关于保证人的资格,法律规定,保证人必须年满18周岁,有政治权利,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与本案没有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因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父、母、兄、弟、姐、妹等均可作保证人。但必须确保被保证人接受传讯的能力,否则,保证就将失去作用。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建议直接电联说明情况或一对一咨询,以便及时为您解决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零五条 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监视居住。
想申请执行监视居住,请问符合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2条的规定,要申请监视居住,必须是因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怀孕的妇女,或者是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抚养人,或根据案情需要适合采取监视居住的,或者是羁押期满案子尚未了结的。此外,对于符合取保候审但交不出保证金或保证人的,也可以采取监视居住的措施。是否采取监视居住是由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根据案情决定的,个人亲属可以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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