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中要求,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接到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的报案后,应当登记受理,开展查找工作。《规定》中对“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进行了具体的描述:
(1)失踪现场有明显的侵害迹象的;
(2)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
(3)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
(4)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失踪超过48小时的;
(5)失踪人员在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
(6)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
(7)其他疑似被侵害的。
报警随时都可以报,哪怕失踪几小时也可以报。但是警方立案要当事人失踪超过48小时。失踪者的直系亲属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和失踪者的关系证明文件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并提供相关情况。(特殊情况不受时间限制)
失踪人口的报案,一般情况下都是24小时作为时间限制的,可以根据情况,向失踪人户籍所在地刑警队报告失踪人口或者在失踪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后,根据所侦察情况决定是否立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关于最新走失案公安立案标准,如果身边有亲人或好友失踪,可以立即报警向警方报案,警方会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决定是否立案。失踪的立案标准包括失踪现场有明显侵害迹象、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失踪超过48小时、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受到侵害等七种情况。如果你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