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刑事案件法院指定管辖?
更新时间:2016-02-02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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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什么是刑事案件法院指定管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法律条文】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规定。
【本条释义】
根据本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即上级人民法院在案件管辖不明的情况下,有权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件。其中“上级人民法院”主要是指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主要是指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该案件的管辖在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
二是对该案件应由谁管辖存在争议。
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上下级人民法院是监督关系,而不是领导关系,本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是一种法律上的授权。
同时,本条也规定,上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即上级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某一案件应由哪个法院管辖后,可以指令已受理该案的法院将案件移送指定受理的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本条在执行中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个是上级人民法院对于管辖不明的案件确定管辖,要按照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原则执行,这种确定应更有利于公正审判和对犯罪的打击。另一个是下级人民法院要服从上级人民法院的指定,而不能从本地区的局部利益出发来认识问题,对于上级人民法院已经决定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应当及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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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案件追诉期,法律有哪些规定
刑事案件追诉期依《刑法》而定,具体分为四种情况:
一、最高刑不满5年,追诉期为5年。
二、对于被判处5至10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其追诉期为10年。
三、对于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其追诉期为15年。
四、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罪犯,其追诉期为20年,但如有需要,经核准可延长。另外,如果罪犯逃避侦查或审判,或者案件未立案,则没有追诉期的限制。
刑事案件管辖范围是什么
刑事案件管辖以犯罪地为主。具体操作如下:
1. 确定犯罪地,包括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
2. 如有多个管辖法院,需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报请上级法院指定;
3. 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确保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刑事案件是怎么规定的
1.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2.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特定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3.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4.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