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中的级别管辖?

更新时间:2012-12-18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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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

  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

  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特别关注: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犯罪,我国具有刑事管辖权的案件,由被告人被抓获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处罚的,由该外国人入境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21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22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23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特别关注:

  1.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够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依法审理,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以利于案件的及时处理。

  2.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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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可以刑事立案吗?
1、一般不会刑事立案。2、民事方面,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并且要求赔偿购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
律师解答动态
你好是遇到人身损害法律问题咨询?
没有法律的问题,就不要乱留电话号码了.真的是一点素质都没有。
张俊杰律师
张俊杰律师
13分钟前
这个情况不一定是真的,可电帮你研究下
孙志伟律师
孙志伟律师
15分钟前
你好,你说的情况建议你咨询管理人员
王志伟律师
王志伟律师
23分钟前
您好,打客服咨询是不是号码被卖出去了。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