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定义、量刑】
更新时间:2012-12-18 21:5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第一百六十四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解释】本条是关于向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及其刑事处罚的规定。
本条第一款是关于个人向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及其处罚的规定。构成本罪需具备以下几个构成要件:1.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有要求公司、企业人员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所谓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