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鲁杰报道 3月28日,虽然天气有些阴沉,不时刮起的尘土让人睁不开眼,然而,在兰考县红庙镇卫生院内,一场特殊的开庭审理,吸引了众多的群众前来旁听。
在庭审现场,一切都是那么简陋,几张临时组合的办公用桌后面,坐着主审法官、书记员、公诉人和辩护律师。一幅挂在墙上写有“兰考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白底黑字的横幅,和横幅上方悬挂的国徽,才让人感觉到审判的公正威严。
11时,在几名法警和法官的帮助下,被告人被从病房内轻轻地抬到审判现场,在医生、护士的看护下,静静地躺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书记员宣读完法庭纪律后,审判长宣布这起诈骗新农合资金案正式开庭审理。
这起案件源于2007年7月31日,兰考县红庙镇郭庄村被告人郭加相在家中砍树时不慎摔伤,经诊断为骨盆骨折、第一腰椎爆裂性骨折。当年8月2日,被告人在明知自己没有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情况下,向医院隐瞒其真实身份,冒用已加入农村合作医疗的弟弟的名字转入其他医院继续住院接受治疗,并让其侄子于当年9月24日领到农村合作医疗补偿金4056.92元。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批捕,并提起公诉,兰考县法院受理了该起诈骗新农合资金案。
案件受理后,庭审成为摆在主审法官面前的难题。由于被告人第一腰椎爆裂性骨折,瘫痪在床行动不便,兰考县人民法院以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坚持方便当事人诉讼为出发点,将庭审现场临时搬到被告人就医的卫生院。
随着庭审一分一秒地进行,旁听席上和四周站立的群众全神贯注地聆听着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举证和辩护方进行的免除处罚辩护。被告人躺在病床上,回答着审判长的提问。两旁站立的法警不时为其掖掖被子,医生和护士守在被告人身旁,时刻观察着病人的状况,查看输液情况。
庭审中,一位群众小声地说:“这种把审判庭放在医院的做法,不但让咱群众接受了教育,也体现了司法的公正性和人性化。”
一个多小时的审判过去了,经过诉辩双方的激烈对抗,最后经过合议庭评议,部分采纳了辩方意见,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当庭宣判被告人郭加相犯诈骗罪,免予刑事处罚,所得赃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在庭审现场,主审法官动情地告诉记者:“法和理是相通的,和绝大多数老百姓的认识是一致的,法律不能作为生硬的、教条的东西来执行,要让被告人充分体验到社会的宽容和温暖。”
当庭判决后,诉辩双方和主审法官纷纷来到“被告席”前,奉献自己的爱心,为躺在病床上的被告人捐款2000多元。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