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情况下对行为人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

更新时间:2017-02-22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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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在哪些情况下,对行为人不应当再追究刑事责任?且看下文分析。

  问:我有一个农村的亲戚跟他的邻居因生活的琐事,发生斗殴。事后被派出所给带走了,说要拘留几天。我想咨询一下,他们会不会因打架被判刑呢?据说两个人都没什么严重外伤,就是因种地一点小事起摩擦。

  答:一般情况下,只要触犯了刑法,就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也并非只要触犯了刑法就都要追究刑事责任。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虽然行为人实施了刑法上所禁止的行为,也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虽然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有些行为虽然也像刑法里规定的犯罪,但是因为情节很轻,就不算作犯罪。比如刑法中规定了盗窃罪,可是如果偷的东西价值只有几十元钱,情节也不严重,这样可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不必要再追究刑事责任。反过来讲,如果偷的东西多,造成的损失大,公安机关就要根据定罪的标准来定。如果偷的东西从数量上或者钱数上讲,已经够标准了,就是犯罪了,就应送到人民法院去审判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的

  我国刑法规定了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法定的追诉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犯罪分子在追诉期限内没有再犯罪说明其已有改恶从善的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就失去了实际意义。超过了法定追诉期限不应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有的行为人确实犯了罪,但有的时候国家根据情况和需要,发布特赦令宣布对有的犯罪分子免除刑罚,如果对犯罪分子尚未追究或者正在追究的,就应当根据特赦令不再追究了。

  4.有的犯罪,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必须有人告诉到法院才追究的,如果没有人告诉,或者虽然有人告诉,但后来告诉的人又不告诉了,法院也就不再追究

  比如刑法规定的侮辱、诽谤犯罪案件,虽然是属于犯罪,但是连被侮辱、被诽谤的人自己都没有去告诉,或者告诉后又撤诉了,人民法院自然也就不再追究了。

  5.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即没有了判刑的对象,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也就没有实际意义,所以也就不必继续追究其刑事责任了。

  由上可知,如果属于以上所讲的情况,司法机关一般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了。如果侦查机关已经追究了,应该撤销案件;如果案件已经移送人民检察院起诉,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案件在人民法院审判阶段发现或出现以上情况,应当分别情况处理。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应当作出判决,宣告无罪;对于被告人死亡的,应作出终止审理的决定;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撤回告诉的,应当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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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事故故鉴定和司法鉴定有联系有区别,在需要的情况下,可以交叉分别进行,关于刑事责任的问题,如追究,一是要构成严重的医疗事故,二是医方负主要责任以上,三是医疗事故罪属于公诉案件。建议和医疗专业律师面谈。
如何追究刑事责任?
涉嫌刑事犯罪,六个月以下拘役
是否可以追究李的刑事责任?
你好,李的行为涉嫌盗窃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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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说一下案情,给你具体分析
你好,稍后可以具体沟通案情,给出具体方案
你好,需要起诉的话根据案件的管辖,我们都是可以处理
您好,出借,出租,出售账号给他人,一般对方拿去实施诈骗,现在要有3个账户才达到立案标准。
像这类型的诈骗确定清楚情况之后就是可以通过方式去维权,但是不要继续给钱需要时间了解,你有时间可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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