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帮转侵权信息也要担责

更新时间:2014-10-14 10:4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网上公开犯罪记录、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信息将承担侵权责任,并明...

  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网上公开犯罪记录、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信息将承担侵权责任,并明确了利用自媒体等转载网络信息行为的过错及程度认定问题。该《规定》将于今天起正式施行。

  至此,这次发布的司法解释,与已经实施的《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共同形成了有关互联网法律问题的裁判规则体系。

  明确个人信息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昨日指出,个人信息的收集几乎无处不在,个人信息尤其是个人电子信息的保护正面临着诸多挑战。

  根据《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但经自然人书面同意且在约定范围内公开、为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且在必要范围内、学校、科研机构等基于公共利益为学术研究或者统计的目的,经自然人书面同意,且公开的方式不足以识别特定自然人等情况除外。

  非法删帖将担责

  孙军工表示,《规定》明确了非法删帖、网络水军等互联网灰色产业的责任承担问题。“实践中,以非法删帖服务为代表的互联网灰色产业之所以存在,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互联网技术的不对等性,发布侵权信息的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往往具备技术优势。”

  《规定》从民事责任角度对这些行为作出规制,第14条明确规定:“被侵权人与构成侵权的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达成一方支付报酬,另一方提供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服务的协议,人民法院应认定为无效。”

  此外,《规定》第15条明确:“雇佣、组织、教唆或者帮助他人发布、转发网络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被侵权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焦点

  明知侵权还转发 大V过错程度更高

  “目前自媒体侵权的案件数量并不是太突出,但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我感觉这类案件将来可能会逐渐出现较多。”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姚辉表示,认定转载者承担责任的一个重要条件是“过错”,这需要法官结合证据、事实作出裁量和判断。

  姚辉指出,认定转载者承担责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要件就是“过错”。“那么什么是过错?简单来说就是明知不得转还转。”

  本次发布的司法解释明确了利用自媒体等转载网络信息行为的过错及程度认定问题。根据《规定》,添加或者修改文章标题、导致其与内容严重不符成为转载行为过错认定的因素之一。此外,还需综合“转载主体所承担的与其性质、影响范围相适应的注意义务”、“所转载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的明显程度”等因素。

  姚辉认为,在责任承担上,转载者的责任和一般的侵权责任没有什么区别,同样也要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比如你是大V,你的注意义务比一般人高。”他指出,由于大V法律义务上有更高的注意力,在转载信息时应该更加谨慎。

  释疑

  侵权信息发布者身份不明确 被侵权人如何起诉?

  原告可以仅起诉网络服务提供者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姚辉介绍,按照侵权责任法36条第二款和第三款,承担责任的包括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这个信息是在哪个网站上出现的,这是比较明确的。此时原告仅仅起诉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可以的,当然网络服务提供者也可以请求追加发布信息的网络用户。”

  姚辉指出,“网络服务提供者被起诉以后,他觉得我只是一个平台,这个事儿肯定是别人干的。我要求追加涉嫌侵权的网络用户作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这是可以的。这样有利于原告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根据《规定》,法院可根据原告请求及案件具体情况,责令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能够确定涉嫌侵权的网络用户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址等。

  侵权信息造成的财产损失如何认定?

  可根据侵权人获得的利益进行计算

  《规定》要求,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诽谤、诋毁等手段,损害公众对经营主体的信赖,降低其产品或者服务的社会评价,经营主体请求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维权成本高,利用网络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的违法成本过低的现实,《规定》第18条明确,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可以认定为侵权责任法第20条规定的财产损失。合理开支包括被侵权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被侵权人因人身权益受侵害造成的财产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在50万以下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

  针对财产损失的认定问题,姚辉进一步表示:“一种方法是可以根据侵权人获得的利益计算。你诋毁了我,你得利多少,这可以作为参考承担赔偿责任的要素。”

  姚辉说,如果仍然不能认定,司法解释提出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在50万元以下确定一个赔偿数额。这种规定为法院裁判案件提供了大致的框架,有利于不同地方、各级法院在裁判时掌握一个相对统一的尺度。

  可否要求网站先行删除侵权信息?

  被侵权人发出通知

  网站就应删除侵权信息

  有分析指出,由于网站和自媒体的传播速度较快,如果等官司赢了或者双方协调好之后再删除侵权信息,所造成的损失可能难以衡量。当网络信息侵犯他人名誉权隐私权,当事人可否要求网站先删除相关信息,以避免侵权信息在网上滞留时间的进一步延长?

  对此,姚辉表示,“原告或者说被侵权人可以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说,在你的某个论坛上这个帖子是对我构成侵害的,构成了侮辱诽谤,要求你删除。按照这部司法解释的第五、六、七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就可以删了,不删就有相应的后果。司法解释非常明确,被侵权人发出一个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收到通知后就可以采取删除、断开链接等措施了。另外,如果原告担心诉讼耗时很长,损害扩大,也可以申请采取一些民诉法上的保全措施来避免损害的扩大。”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58360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侵权法最新变更
就是多了惩罚性赔偿的规定。
我欠承包商房款8万,原因房屋质量存在问题,所以他把我房子锁上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依法维权。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右脚大趾被压骨折,脚背也骨折,要怎样赔偿?
骨折赔偿的常见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调解和诉讼。可根据情况选择合适方式,如双方能达成一致可选协商,有第三方协助可选调解,无法协商解决则可通过诉讼维护权益。
诈骗399元怎么处理
诈骗399元,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报警、协商和解。如选择报警,警方会依法调查处理;如选择协商和解,可与受害者达成协议,退还诈骗金额并道歉,以减轻法律责任。
给别人担保贷款,借款人无力偿还,银行要起诉,除了起诉还有别的办法吗?
除了起诉,常见的处理方式还有申请支付令、协商解决或调解。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具体情况,如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紧急,可申请支付令;如双方有协商可能,可尝试协商解决或申
达到什么条件构成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处理方式包括刑事追诉和民事赔偿。刑事追诉通过公权力机关进行,旨在惩罚犯罪;民事赔偿则是受害人通过法院向犯罪者索赔,以弥补损失。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具体情
我现在卖了XX.小店一条假烟怎么解决
售卖假烟违法,需立即处理。可向烟草部门举报,由专业部门介入调查;或主动联系买家,进行退货退款并赔偿。务必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后续处理。
公司工资包含通讯费,现在又说审计不合理要求前期发过的通讯费全部退回
公司审计不合理要求员工退回通讯费可能涉嫌违反劳动法。员工工资是劳动合同的约定内容,公司无权单方面改变。如果公司审计确实存在问题,员工可以依法维权,要求公司按照约
把手机号和验证码发给了别人会对账号实名绑定的身份证有影响吗
手机号和验证码泄露后,常见处理方式包括:1)立即修改账号密码;2)联系平台客服冻结账户;3)报警并保存相关证据。选择处理方式时,应根据泄露程度和风险大小来决定,
你好,借用商户个体户法人营业执照办理银行卡,流水账单会对商户有影响吗
借用他人营业执照办理银行卡的流水账单,若存在虚假交易或违规行为,银行可能会冻结账户或采取其他措施。商户应主动向银行说明情况,提供真实交易记录,并承担相应责任。若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