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可以申请保外就医吗?
更新时间:2012-12-18 22:0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根据《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编辑同志:
我有一亲戚在监狱服刑,因脸部癌变扩散,监狱治疗条件不够,需送省城治疗,想咨询一下要通过什么程序才能出去保外就医?
经咨询律师,保外就医应符合法定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监狱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由此可见,如果你的亲戚符合保外就医的法定条件,还应由其所服刑的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监狱管理局批准。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服刑人员父母双亡,请问服刑人员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吗?
监外执行的条件与程序:
1.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暂予监外执行:
-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 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
- 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2.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仅符合怀孕或哺乳婴儿条件时,可暂予监外执行。
3. 对有社会危险性、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4. 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需由省级政府指定医院诊断并出具证明。
5. 监外执行的决定:
- 交付执行前,由法院决定;
- 交付执行后,由监狱或看守所提出意见,报省级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6. 监外执行期间,如罪犯涉嫌犯罪且公安机关未立案,检察院应按《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处理。
服刑人员父母双亡,请问可以申请服刑人员监外执行吗?
依据法律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存在以下情形时,可暂予监外执行:
1. 患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2. 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女性;
3. 生活无法自理,且监外执行不会危害社会。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若符合上述第2项情形,也可考虑暂予监外执行。然而,对于可能对社会造成危险的保外就医罪犯,或自伤自残的罪犯,则不得批准保外就医。若罪犯确实患有严重疾病且必须保外就医,则需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出具诊断及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监外执行的决定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作出;而在交付执行后,则需由监狱或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并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此外,若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涉嫌犯罪,而公安机关未依法立案的,人民检察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