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少年取走他人卡内5000元 被判缓刑罚2万
更新时间:2014-03-03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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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少年在银行ATM机上取款时,见到有未拔出的银行卡,就从这张卡里取走了5000元。没想到,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让他不但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判拘役4个月,缓刑10个月,还被处罚金2万元。吴某某,男,1997年...
一少年在银行ATM机上取款时,见到有未拔出的银行卡,就从这张卡里取走了5000元。没想到,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让他不但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判拘役4个月,缓刑10个月,还被处罚金2万元。
吴某某,男,1997年出生。2013年6月25日21时许,吴某某到海口市金盘路中国银行金盘支行ATM机取款。排在吴某某前面的符某某插卡取钱后,忘记取走银行卡便离开。吴某某紧接着插卡准备取钱,发现符某某的银行卡还在里面,便分两次取走该卡内的人民币5000元。
2013年7月16日,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吴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
归案后,公安机关从吴某某处扣押现金人民币5000元,并已发还被害人符某某。
案发时吴某某未满18周岁,且在接到侦查机关的电话传唤后即直接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应视为自动投案,其到案后又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吴某某在本案中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海口秀英法院少年法庭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吴某某拘役4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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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开庭成员包括:被告、审判员、陪审员、审判长,以及民事案件的原告和刑事案件的公诉人。合议庭的构成及其职责如下:
1. 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由审判员单独组成合议庭,成员人数需为单数。
2.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3. 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享有同等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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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一审刑事案件在基层和中级法院,由审判员三人或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在高级和最高法院,合议庭成员至少为三人至七人,可包含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
7. 人民陪审员在法院执行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权利。合议庭成员人数需为单数,并由院长或庭长指定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若院长或庭长亲自参加审判,则自己担任审判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