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微信中有“摇一摇”功能,查找附近人等多种功能,通过这些功能很容易认识到很多陌生人,最近,一男子通过微信结识了一位女性,本以为只是简单的钱色交易,但却不幸,掉入“温柔”的陷阱。
事件概述:
9月1日晚,艾某闲来无事聊微信,与一自称女学生的陌生微信用户闲聊起来。数小时的聊天过程中,艾某对女子产生好感,两人迅速见面实施钱色交易。
艾某见对方年龄小,以钱数不多为由拒付足额嫖资,对女子谎称下次结账。
9月2日,女子便将此事告诉了亲戚。一位自称女子姐姐的人找到艾某,要求其赔偿1000元。
艾某不答应,女子的姐姐便让艾某将妹妹领回家住一个月抵嫖资,艾某不愿意。随后,女子的姐姐将赔偿提高至3500元,如艾某不答应,便将此事告到公安局。艾某担心事情闹大,便给了女子的姐姐3500元。事后,艾某发觉被骗,遂向公安部门报案。
民警说,艾某与那名女子通过微信联络,开展钱色交易,最后遭女子勒索,属于网络嫖娼卖淫。鉴于女子还未满18周岁,对她进行行政处罚,艾某也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上述案件中,艾某不但被女子勒索,还因为嫖娼面临法律的惩罚,可以看出,艾某对法律规定的认知不足,缺乏法律知识。假如女名女子是不满14岁的幼女,则无论双方发生性关系是否是女子自愿的,艾某都将面临强奸罪的认定可能。
知识关联:
什么是卖淫嫖娼?
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不包括推油等按摩服务)(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的行为。
卖淫嫖娼的认定:
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
对卖淫嫖娼的处罚:
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什么是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之性交,或者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强奸罪量刑标准:
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恶劣的;强奸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的;2人以上轮奸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