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男子张某酒后拨打北京市政府热线12345,扬言要立即炸天安门。多名民警连夜开展工作查找张某。据悉张某因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已被公诉至顺义法院。张某是北京市人,曾因犯抢劫、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检方指控,2015年2月15日0时43分、0时56分,在北京市顺义区某房间内,张某酒后两次拨打北京市政府热线12345,扬言要炸天安门、报复社会,并要立即开始实施行动。12345将该情况转给北京市110,北京市公安局将该警情向下发布给顺义分局、东城分局、西城分局、天安门分局,四个公安分局再向下属派出所布警。其中,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部署杨镇派出所、光明派出所、刑侦支队、法制处、反恐中队共7车15名民警开展工作,查找张某。2015年2月16日8时,张某被民警电话传唤到案。
公诉机关认为,张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应当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张某在刑罚执行完毕的5年内又犯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相关知识】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是指编造爆炸威胁、生物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①
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本罪的对象是必须特定的,即恐怖信息。
所谓恐怖信息,是指足以使社会公众产生恐慌心理,致使工作、生产、营业、教学和科研活动无法正常进行,引起社会秩序混乱的信息。因此,只要足以使社会公众产生恐惧并可能在一定范围内引起公众恐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信息,都可以认定为《刑法》第291条之一款规定的“恐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