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死刑案件,如何认定案件事实?

更新时间:2013-05-10 16: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根据《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办理死刑案件,对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认定,必须达到证据确实、充分。办理死刑案件,对于以下事实的证明必须达到证据确实、充分:(一)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发生;(二)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与被告人实施犯

  根据《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办理死刑案件,对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认定,必须达到证据确实、充分。

  办理死刑案件,对于以下事实的证明必须达到证据确实、充分:

  (一)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发生;

  (二)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与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三)影响被告人定罪的身份情况;

  (四)被告人有刑事责任能力;

  (五)被告人的罪过;

  (六)是否共同犯罪及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七)对被告人从重处罚的事实。

  相关法律知识:

  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死缓

  对于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法律没有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一般应具备以下情节:

  (1)民愤不是极大的;

  (2)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3)共同犯罪中有多名主犯,其中首要分子或者罪行最为严重的罪犯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主犯不具有最严重罪行的;

  (4)犯罪分子智力发育不全,属于有限责任能力的;

  (5)由于被害人的明显过错,引起罪犯一时激愤而杀人的;》》》查看全文

  报请死刑复核庭核准的程序

  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巡回)法庭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第一审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本大行政区的死刑复核巡回法庭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只能向死刑复核庭提交异议状说明不同意的原因,不得提审或发回重审,因为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核准权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享有的,若允许高级人民法院提审或发回重审,那么高级人民法院就可以凭借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权力关系而顺利实现自己不同意判处死刑的意志,这样高级人民法院就会实际分享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核准权了。

  (2)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死刑判决的,报请本大行政区的死刑复核巡回法庭核准。

  (3)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请大行政区的死刑复核巡回法庭核准。》》》查看全文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查看全文的相关问题,小编为您推荐:

死刑 

死刑的概念及其适用条件

什么是死刑立即执行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我想咨询一下案件
就相关问题,建议直接联系律师咨询。
嫌疑人与被害人供证不一如何认定案件事实?
根据各个证据的联系性与真实性所形成的相互印证证据体系最终确定证据的效力。
律师解答动态
这个多少钱多少钱多少钱,他他多少钱,还有他的。
你是不是得了精神病,你去看一下,去看。
威法律师
威法律师
1小时前
你好可以说明你的诉求来的啊
从积极还钱的角度,你可以主动与债权人沟通,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分期还款计划,表明还款诚意。在与债权人达
小三写的欠条给你是否有效存疑,如果不存在真实借贷关系,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但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