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至二百零二条对死刑复核程序作了原则性规定,有关的司法解释也已将这些规定具体化,为死刑复核工作提供了较周密的准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死刑复核案件发回重审的事由可以归纳为3类:
一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二是量刑不当;
三是违反法定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