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毒品犯罪判死刑的标准
更新时间:2020-11-21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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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毒品犯罪中包括了贩卖毒品、走私毒品等行为,毒品犯罪是量刑比较重的犯罪类型,死刑是毒品犯罪最严厉的处罚,最新毒品犯罪判死刑的标准是怎样的?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最新毒品犯罪判死刑的标准
1、具有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武装掩护毒品犯罪、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
2、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毒品再犯、累犯,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
3、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向多人贩毒,在毒品犯罪中诱使、容留多人吸毒,在戒毒监管场所贩毒,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毒品犯罪,或者职业犯、惯犯、主犯等情节的;
4、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从重处罚情节的;
5、毒品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且没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
二、毒品犯罪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有哪些
1、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已查获的毒品数量未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到案后坦白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其他毒品犯罪,累计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
3、经鉴定毒品含量极低,掺假之后的数量才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或者有证据表明可能大量掺假但因故不能鉴定的;
4、因特情引诱毒品数量才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
5、以贩养吸的被告人,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刚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
6、毒品数量刚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确属初次犯罪即被查获,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7、共同犯罪毒品数量刚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但各共同犯罪人作用相当,或者责任大小难以区分的;
8、家庭成员共同实施毒品犯罪,其中起主要作用的被告人已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被告人罪行相对较轻的;
9、其他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

三、毒品犯罪量刑的具体标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量刑标准:
1、三年以下: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
(3)其他少量毒品的。
2、三年至七年: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40克至2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7克至10克;
(3)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4)国家工作人员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
(5)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
(6)向多人贩毒或者多次贩毒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最新毒品犯罪判死刑的标准"的相关知识,毒品犯罪判死刑案件一般适用于跨国毒品案件或者涉案数额较大的毒品案件。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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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死刑标准是多少
针对毒品死刑的标准,它是根据每个具体案件的情况来确定的。如果毒品数量巨大或者犯罪情节严重,例如充当集团首要分子、使用武装掩护等,可以判处死刑。在判决时,我们会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首先,审查毒品的数量是否达到标准;其次,分析是否具备严重的犯罪情节;第三,判断是否存在法定或酌定的从轻处罚情节;最后,综合考虑以上因素,依法进行定罪量刑。
毒品犯罪死刑的适用标准是哪些呢
毒品犯罪死刑的适用标准:
1、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
2、具有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武装掩护毒品犯罪、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
3、毒品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且没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毒品犯罪的死刑适用标准是怎样的
毒品犯罪死刑的适用标准是:<br/>
1、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br/>
2、有武装掩护毒品犯罪、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br/>
3、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从重处罚情节的。<br/>
法律依据:<br/>
《刑法》第四十八条<br/>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