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如何执行?

更新时间:2012-12-18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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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刑事诉讼法第220条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

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刑事诉讼法第220条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上述规定表明,罚金和没收财产均由原审人民法院执行。 对判处罚金的罪犯应当按照判决确定的数额,在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次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其缴纳,并可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罪犯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可以随时追缴。但由于发生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有困难的,罪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免除缴纳,人民法院在查证属实后,可以根据其困难的大小裁定减少或免除原判决的罚金。行政机关对罪犯就同一事实已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 判处没收财产的,不得没收发球罪犯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对查封前罪犯的正当债务,需从没收财产中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在没收财产的范围内酌情偿还。如果在没收财产中有罪犯侵吞、霸占、抢劫他人的财产,经被害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应将原物退还。如果发现罪犯需用没收的财产履行附带民事诉讼裁判的,应当允许其先支付或扣除赔偿金后,再予执行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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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罚金、没收财产判决的执行有: 1、执行主体为第一审人民法院。 2、执行时间:人民法院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执行。罚金在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3、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律师解答动态
吴中律师
吴中律师
8分钟前
您好,需有一般民事合同要件,如主体。权利义务等
叶斌律师
叶斌律师
16分钟前
建议尽快办理结婚登记,确保孩子出生后能顺利上户口,避免法律纠纷。
吴中律师
吴中律师
17分钟前
孙新盈律师
孙新盈律师
31分钟前
你好,你们可以协商解决,或者你随后取证,这后期维权对你有帮助。
刘江律师
刘江律师
34分钟前
这种情况,你可以先尝试联系银行,确认系统完善所需时间。若系统故障时间较长,可携带罚款通知单、身份证等
孟翔律师
孟翔律师
45分钟前
假结婚证属于伪造证件行为,可能涉及违法问题。如果假结婚证被用于欺骗他人或办理相关手续,可能会触犯法律
刘朋印律师
刘朋印律师
49分钟前
你好,可以讲一下案件具体情况以及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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