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的期限及历史

更新时间:2012-12-18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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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管制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这一期限既反映了管制作为轻刑的特点,又不失作为刑罚的必要惩罚作用。管制刑期的上限虽然比拘役长,但由于管制只是限制人身自由,而拘役是剥夺人身自由。从性质上讲,管制仍轻于

管制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刑罚,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这一期限既反映了管制作为轻刑的特点,又不失作为刑罚的必要惩罚作用。管制刑期的上限虽然比拘役长,但由于管制只是限制人身自由,而拘役是剥夺人身自由。从性质上讲,管制仍轻于拘役。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另外,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间,应计入执行期,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计入执行期;对于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间,不得计入执行期。扣除的执行期,由县级公安机关在其法律文书上注明,并加盖公章,通知本人,同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审判或批准机关。

历史上的管制:

  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时期创造的新刑种。
  1)指反动分子向政府登记后,将其交当地政府及群众监督改造,每日或每周须向指定机关报告其行动,限制其自由。
  2)是解放区民主政权总结经验,适应处理、改造大批反革命分子的需要,把将某些反动或破坏分子交由群众监督改造的做法加以制度化而定名的。
  3)是发动群众对敌专政,改造罪犯的好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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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的执行机关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条规定: 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原第二款作为第三款,修改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也就是说,管制由原先的公安机关执行,改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即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执行。
现在土地的管制
应征得林业部门许可。
律师解答动态
叶斌律师
叶斌律师
2分钟前
可以报警,租手机变现被骗属于诈骗行为,警方会依法处理。
现在实习你是你是那个学校安排实习还是怎么实习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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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
叶斌律师
12分钟前
您有权要求全额工资,建议与公司协商或申请劳动仲裁。
叶斌律师
叶斌律师
17分钟前
立即停止支付,保留证据,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咨询律师维权。
叶斌律师
叶斌律师
17分钟前
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医药费和配眼镜费用,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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