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最高院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21-04-20 10:08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对于犯罪案件的量刑标准,我国每个城市的法院规定的标准都不一样,而且各个级别的法院的规定也不一样,不同的罪名相关的规定也不一样。那么江苏最高院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江苏最高院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江苏最高院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二、量刑的基本方法

  量刑时,应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定量分析,依次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和宣告刑。

  1、量刑步骤

  (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省法院在一定时期内,可根据治安形势和经济发展状况的需要,在《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的幅度范围内适当调整量刑起点。

  (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并综合考虑全案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

  2、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的方法

  (1)具有单个量刑情节的,根据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直接对基准刑进行调节。

  (2)具有多种量刑情节的,一般根据各个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采用同向相加、逆向相减的方法调节基准刑。但对于同时具有刑法总则规定的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等量刑情节的,先适用该量刑情节对基准刑进行调节,在此基础上,再适用其他量刑情节进行调节。

  (3)被告人犯数罪,同时具有适用各个罪的立功、累犯等量刑情节的,先用各个量刑情节调节个罪的基准刑,确定个罪所应判处的刑罚,再依法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

  法律咨询:

  网友:关于醉驾的立案标准

  律师:对现场查获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达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醉酒标准(≥80mg/100ml)的机动车驾驶人,无论其对检验结果是否有异议,均由医疗机构或者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工作人员按照规范抽取血样,即使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达到醉酒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对查获后,在呼气测试或者前提去血样前故意饮酒,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驾驾驶机动车标准的,应当立案侦查。

  对被查获后,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前逃跑的,也应当立案侦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江苏最高院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量刑标准我国法律并没有制定一定的标准,主要根据犯罪的行为和犯罪情节,还有综合其它的一些因素来确定的。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欢迎你及时联系我们找法网的律师,我们将尽快为你详细解答。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最新的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三条 第一款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1、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法定刑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十万元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从而确定基准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相应增加刑罚量,调节基准刑,但累计增加的刑罚量不得超过基准刑:   (1)职务侵占行为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两种情形同时具备的,可以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2)多次职务侵占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3)职务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款物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职务侵占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以及募捐款物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5)职务侵占的款项用于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确因治病、学习等生活急需而实施职务侵占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这是单位行贿罪的量刑标准。
律师解答动态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小时前
在责任对半的情况下,车架残值归属可先由双方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一般按照公平原则,可将残值进行评估作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小时前
支付被永久封禁先别急。可收集自己正常使用支付的证据,比如交易记录等,证明无违规操作。接着联系支付平台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小时前
要是发现被骗,先收集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能证明被骗的证据。之后可尝试联系对方,看能否协商让其归还钱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小时前
一般来说,卖房一方有责任告知购买人限价商品房的相关情况。卖房方应主动把限价商品房的限制条件、产权性质
你好,你想问的法律问题,我们能帮你解决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小时前
这很可能是诈骗话术,没所谓的“流量不足”说法。别轻信对方,谨慎对待涉及资金的信息。要是对方让你操作,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小时前
用实名信息帮朋友售号,他找回,你可能要担责。账号交易本身可能违反平台规定,若涉及欺诈等,你作为实名提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小时前
不太明确你说“刚刚有一个吃烧烤顾客”具体遇到啥法律问题啦。你得详细说说,比如顾客和烧烤店是有消费纠纷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