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
在微信朋友圈销售韩国烟,是真烟,不是假冒产品,从山东销售到河北,天津等地,涉案金额6万元,被河北公安抓获。能判多少年?
【法律解答】
根据我国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政策,开网店卖烟,不管卖的是真烟还是假烟,都是非法的。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或者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是“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网店经营卷烟,由于是在虚拟场所,不满足“有固定场所” 这一要件,因此,不具备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即使实体店已经申领了许可证,也不代表有权在网上销售卷烟。
根据《刑法》和烟草法律法规,未经许可在网上销售烟草专卖品,经营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按照问题描述,上述行为应当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的规定,且涉案金额已经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标准,应当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具体的刑罚还与其涉案的具体金额相关。
【相关法条】
第十六条 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万支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