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累犯的构成
更新时间:2012-12-18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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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特殊累犯的构成刑法典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这是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累犯的规定。它具有如下构成条件:(1)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特定之罪即危害国家安全罪。这是构成特殊累
特殊累犯的构成
刑法典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这是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累犯的规定。它具有如下构成条件:
(1)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特定之罪即危害国家安全罪。这是构成特殊累犯的实质条件。
(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即使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之一被判处或者应当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也不影响特殊累犯的成立。
(3)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间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或毒品犯罪的,都构成相应的特殊累犯。换句话说,构成特殊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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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有人知道特殊累犯和一般累犯有什么区别吗
您好,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特别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情形.
特殊累犯的构成条件是什么?2018年刑法是怎么规定的
您好,特殊累犯构成要件如下。
构成刑法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累犯,相对于一般累犯而言,被称为特别累犯.根据《刑法》第66条的规定,特别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罪受过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这里对成立累犯的时间条件没有任何限制,体现了对构成国家安全犯罪的累犯,更加从重处罚的精神:其条件为:
①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如果前后罪都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其中之一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则不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但这并不影响可成立一般累犯.
②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即使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之一罪被判处或者应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处某种附加刑的,也不影响其成立.
③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即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限制.
1.罪名限制: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
2.时间上没有限制.这是不同于一般累犯的本人认为很重要的一个点.
3.刑度无限制.只要前后两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都被判处刑罚处罚,就可以构成特殊累犯.
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的区别?
您好,除了刑法六十六条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涉恐涉黑犯罪及刑法356条规定的毒品犯罪外的累犯,都是一般累犯,即特殊累犯没有五年的限制,无论何时犯同类罪,都是累犯;一般累犯有五年期限,五年内再犯刑法规定之罪,才是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