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满后再犯罪是否构成累犯
更新时间:2012-12-18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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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情形。累犯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故意犯罪。如果前罪和后罪有一个是过失犯罪,或者前后两罪都是过失犯罪,不能构成累犯。
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情形。
累犯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故意犯罪。如果前罪和后罪有一个是过失犯罪,或者前后两罪都是过失犯罪,不能构成累犯。
(2)前罪所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3)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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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罪是是否构成累犯
你好,理论界存在争议,但主流观点认为不构成累犯。《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主流观点认为: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也不是赦免,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