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肇事罪相关司法解释的质疑与建议

更新时间:2012-12-18 21:0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重伤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是一个典型的结果犯,即以发生严重后果作为成立犯罪的客观要件,如果没有发生法律规定的严重后果,则不构成犯罪。1987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重伤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是一个典型的结果犯,即以发生严重后果作为成立犯罪的客观要件,如果没有发生法律规定的严重后果,则不构成犯罪。1987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以下简称旧解释),对该罪的客观要件做出明确规定,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以及新刑法的出现,200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新解释)又对旧解释中的规定做出更为细致、实际的规定。但在实践中,对新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执行起来,存在一些疑问,本文拟就此谈些看法,以求教于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同仁。

  一、新解释对旧解释的修改

  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张某一日开着自已价值5万元的轿车在公路上超速行驶,结果轿车撞在路中间的一棵大树上,导致该轿车完全报废。根据旧解释张某对此应负刑事责任,因为旧解释规定“交通肇事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3万元至6万元间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这里,未明确界定私有财产是自己的私有财产还是他人的私有财产,因此就产生上述案例中因违章驾车仅造成自己财产损失达到立案标准,而未造成任何其他公私财产损失,或造成的其他公私财产损失未达到立案标准的仍然要负刑事责任的尴尬局面。为避免这一尴尬局面的产生,新解释规定“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新解释对旧解释的修改在实践上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其规定的无能力赔偿限制,在实际中又产生以下一些问题:

  二、无能力赔偿的时间界定不明确,并且难以界定

  新解释中未明确规定无能力赔偿的时间,即以立案时为标准,还是以批捕、起诉、审判时为标准,因此,常常造成此类案件在公检法三机关之间来回扯皮,久拖不决,超期羁押的现象。假设以立案时为界,那么,立案时犯罪嫌疑人无能力赔偿,批捕后又有能力并且赔偿了,就会造成错误批捕,同理,如果审判时又有能力赔偿的话,根据罪行法定原则,又会造成错误起诉、无罪判决;如果审判后又有能力赔偿的话,则会造成错误判决。在此种种情况之下,可能又会产生国家赔偿的问题,无端浪费司法资源。假设以审判时为界,则会造成立案、批捕、起诉等环节于法无据,以致无法立案、批捕、起诉,又何谈审判呢?因此,无论从那方面来说,无能力赔偿界定在刑事诉讼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是不妥当的。

  三、无能力赔偿责任的规定易将民事责任刑事化

  根据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情况下都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因违章行使,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就既会产生刑事责任也会产生民事赔偿责任。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在这种情况下,车主承担的是第一位的赔偿责任,车主只有在先行赔偿后,才能向有过错的驾驶员追偿。据此,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很可能会出现驾驶员负刑事责任,而车主负民事赔偿责任的情况,此时,根据新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车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时,由谁来承担刑事责任呢?因为驾驶员在这种情况下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也就没有承担刑事责任的基础依据,如果由车主来承担,也不符合犯罪构成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

  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即肇事人与保险公司订有第三者责任险,依责任保险合同规定,被保险人(即肇事人)按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在被保险人致人损害而应承担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赔偿金的义务,此时,肇事者在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赔偿责任转由保险公司承担,而当受害人所受损害超过保险会同约定的赔偿金时,受害人就得不到足够的赔偿,如果数额达到30万元,根据新解释的规定,此时,肇事人则须承担刑事责任,这岂不是将当事人本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转化为刑事责任了。

  四、无能力赔偿数额的限制易使犯罪嫌疑人轻易逃避法律的追究。

  按照新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假设行为人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特别巨大,在交通肇事中也负全部责任,但只要他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下,比如赔了1万元,只剩下29万元无能力赔偿,不构成犯罪,而赔了29万元,只剩下1万元无能力赔偿,也不构成犯罪。由此,很多肇事人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只以赔偿受害人1000元、500元、100元,甚至更少来逃避法律的制裁,那么,这条规定便失去其严惩交通肇事,鼓励赔偿的最初本意。终上所述,笔者认为该条规定存在诸多缺陷,制定的极不合理,极不科学,同样的情况也存在于新解释第四条第(三)项,建议将该两项修改为:“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在30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72382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
自己网上查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我局于2008年12月2日17时将涉嫌交通肇事罪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致人死亡,定为交通肇事罪,也赔偿了,可老板不管了,快四个月了,在外地该怎么办
你好! 请把要咨询问题陈述的更清楚些,以便于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企业法人变更,但是股份不变可行吗?
一般来说均需要股东会通过,但是因股权转让发生的公司章程修改,无需股东会通过。修改后需要去工商局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
合同上说我付了5000定金,几天前发生了事故。他要求我赔偿折旧和磨损费用。问问我该怎么办
发生汽车租赁合同纠纷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合同,如果对方不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者赔偿,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法律依据:
公司让员工提前上班违反劳动法吗?
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
恐怖主义概念研究
恐怖主义概念研究
危害公共安全罪论文
你好,我2022年下岗失业,现57岁能办理退休吗?
下岗失业后办理退休,常见方式包括了解退休年龄和缴费要求、查询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咨询补缴政策等。选择方式时,应综合考虑个人年龄、缴费年限及补缴政策等因素。说明:首
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认定
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认定
危害公共安全罪论文
被限制高消费了,不清楚什么时候被限制,有
针对不同情况,处理被限制高消费的方式有所不同:1)如未收到通知,可通过法院官网查询公告或联系执行法院确认限制原因;2)若确实存在未履行义务,应尽快履行以解除限制
如果父亲逝世现在由爷爷奶奶养母亲不给抚养费犯法吗?
母亲必须给抚养费。如不给,可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民法典》判决抚养费支付标准和方式。母亲需按判决履行义务,否则可能面临强制执行。
我银行卡之前是临时应急冻结备注的是保护止付,今天我去银行查他给我说现在是冻结状态然后又说终止日期5月
银行卡冻结常见处理方式包括联系银行了解原因并申请解冻,或提供所需材料以配合调查。选择处理方式应基于具体情况,如冻结原因、个人需求等。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