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机构拒绝提供法律援助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7-03-14 08:5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如果法律援助机构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可以向有关司法行政部门投诉,情况属实,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但如果是因为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足而被拒绝的,申请人需要按照要求补充完整资料。
《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六条 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
(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
(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
(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