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无罪辩护——无罪辩护的六个理由

更新时间:2012-12-18 22:08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人生最珍贵的莫过于人生命和自由,人生最痛苦的莫过于失去生命和自由。无罪辩护是为不应失去人身自由或者生存权的人依法争得人身自由或生存权而辩护。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被告有以下情形的,可作无罪辩护:一、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犯罪或由故意

  人生最珍贵的莫过于人生命和自由,人生最痛苦的莫过于失去生命和自由。无罪辩护——是为不应失去人身自由或者生存权的人依法争得人身自由或生存权而辩护。

  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被告有以下情形的,可作无罪辩护:

  一、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

  犯罪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错构成。以故意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主观故意而不构成该故意犯罪。以过失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过失而不构成该过失罪。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则不构成任何犯罪。

  二、被告不是犯罪主体。

  犯罪还须同时满足刑法规定的主体要件。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除犯故意杀人、故意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等八项罪名以外的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完全性精神病人犯罪或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不正常时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

  三、被告犯罪行为证据不足。

  “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等法定基本原则作为刑事审判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确定了无罪推定的原则。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或证据链条脱节,将影响犯罪事实的认定,应该进行无罪辩护。

  四、办案机关程序违法。

  违反法定程序取得的证据难以保证其真实与公正性,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极有可能出现差错。《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明文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对没有履行法定告知义务或违反程序取得的证据应坚决予以否定。

  五、刑法不认为是犯罪。

  如《刑法》第十三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为罪;《刑法》第十六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原因造成的危害行为不为罪;《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六、刑法不予追究。

  有些行为,虽然给权利人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但由于其特殊原因,不追究刑事责任。如《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已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定,自诉案件受害人不起诉或撤回起诉的,不予追究。[page]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我想咨询一下无罪辩护
你好能否说一下案件的详细情况
能否按无罪辩护
适用的法律复杂,要看具体情况,为了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议直接委托律.师处理
律师解答动态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4分钟前
一般来说,手上有疤不影响职中入学,职中不会仅因手上有疤就拒收。但如果疤是因传染性疾病或影响特定专业学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4分钟前
他去了之后能不能明天回来不好说。若警方发现他提供假交易账单,可能认定他存在隐瞒、欺骗行为,影响取保候
代海侠律师
代海侠律师
22分钟前
您好:我们律所在上海陆家嘴金茂大厦31楼,如果有什么问题需要解决请及时与我沟通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23分钟前
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已违法,在你请长假时突然辞退更不合理。你可收集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能证明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24分钟前
办理梧州工伤案件,首先要收集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院诊断证明等能证明工伤发生的证据。接着去申请工伤认定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25分钟前
大学生暑假打工签合同但不交社保,通常不影响考公考编和应届生身份。应届生身份界定主要看毕业时间和是否落
代海侠律师
代海侠律师
26分钟前
您好:如果一审判决法官对原告的诉求有小部分不支持,原告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提起上诉:原告应在收到
代海侠律师
代海侠律师
29分钟前
您好:如果公司乱扣工资,可通过以下方法处理:•与公司协商:先尝试与用人单位沟通,向相关负责人明确指出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