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逃跑后果会追诉多久?

更新时间:2015-11-20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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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如果被监视居住的人逃跑,作出监视居住决定的单位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不受时效的限制,也就是终身追究。

  法律咨询:监视居住逃跑后果会追诉多久?

  律师解答: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如果被监视居住的人逃跑,作出监视居住决定的单位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不受时效的限制,也就是终身追究。

  相关法律知识: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其指定居所。

  人民检察院核实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为其指定居所后,应当制作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同级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监视居住人的身份和住处或者居所,报告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后,通知被监视居住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派出所执行。

  负责执行监视居住的派出所应当指定专人对被监视居住人进行监督考察,并及时将监视居住的执行情况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通知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案件,在执行期间,犯罪嫌疑人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住处或者指定居所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应当及时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由该县级公安机关征得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同意后予以批准。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的,执行监视居住的派出所应当及时报告县级公安机关通知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情节严重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决定予以逮捕,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案件,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十五日前,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提请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审查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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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监视居住一般什么时候才会结案
您好,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期满的,则应当解除监视居住的措施,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请问批捕后监视居住,多久起诉?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监视居住期限满了,是不是就结案了
你好,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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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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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分钟前
访问该游戏的官方网站,通常在“客服中心”、“玩家支持”、“举报中心”或“安全中心”等栏目下,会有专门
冯永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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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因为这是其个人承担民事责任,属于个人债务,与子女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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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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