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电信诈骗的警惕性正在提高,但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法却不断翻新升级,连国有银行众所周知的客服热线号码“955××”也被“借用”为作案道具 ——日前,郭先生投诉称,因此损失了22万元。再次提醒读者,在使用电子银行、手机银行等新业务时,须慎之又慎,小心受骗。请看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手机银行“升级” 22万飞了
郭先生介绍,10月24日下午3点13分,他接到来自某国有银行客服“955××”发来的短信,提示他电子密码器于次日过期,需要登录手机银行网站进行升级。“因为每次都是这个号码给我发送账户余额变动和该行相关的信息,所以我没有任何怀疑,当即点击并登录了它给的网址,在按要求输入了相关信息后,发现账内余额22万元被很快转走,这才意识到是个骗局。当时,我们在一起的几个朋友同时接到了这条短信,发现不对后,我急忙阻止了他们尚未完成的操作。”
“事发后,我拨打该客服号码进行交涉,对方不承认有过错。在交涉两个小时过后,我又接到了一条该客服发来的提醒短信,说近期有不法分子以电子密码器过期为由诱骗客户登录假冒网站,希望大家不要上当。而在此之前,这样的短信我从未接到过。问题发生了才提醒,有点晚了吧?!”
郭先生提供的手机屏幕截图内容显示,郭先生账户内的22万余元在24日下午3点26分和3点29分被先后转出,账面余额仅剩37.18元。两条转账通知短信和之前提示电子密码器过期的短信的发出号码均为“955××”。该诈骗短信要求登录的手机银行网站为非官方网址。
让国有银行客服“955××”成为作案道具,不法分子用了什么手段?对此,该行天津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其中原因正在调查,不过该负责人提醒广大客户在进行网银操作时,一定要选择官方网站,在正确的、唯一的网站上办理电子银行业务。“操作前,务必仔细核对登录网站的域名,避免登录假冒网站,也不要通过任何链接方式访问我行网站。”
使用“银行新业务”须谨慎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郭先生被骗案件已经立案调查。
市公安局打击电信诈骗专项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简单说,这应该是利用了一款‘极端’流氓软件,使得你收到的短信以某种‘类似’于官方客服的电话出现。但此前发生过的、大家相对较为熟悉的,多在客服电话前加有诸如‘022’等区号前缀,或者‘160’等数字前缀,接到这起完全与官方客服号相同的短信诈骗报警后,我们与全国各地打击电信诈骗的部门进行了联系,发现外省市几乎在同时也开始出现个例。直接盗用银行客服号码作为诈骗号码说明不法分子犯罪手段又在翻新升级。对此,在警方加大侦查、打击力度的同时,各金融单位也应予以足够的重视,以确保客户权益。”
该负责人同时提醒:“办理电子银行、手机银行等业务时一定要对业务有相当地了解,不要为了追求所谓新潮便将安全问题置之脑后。”
同时,每家银行的官方网站都具有唯一性,广大市民在处理电子银行业务时,一定要注意甄别,慎之又慎,严防上当受骗。银行工作人员也提醒,大多数银行一次转账数额限定为20万元,对全天的总转账金额也有限定,如果不是有特别的高需求,可考虑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一个较低的“日转账金额上限”,比如设定为5000元,这样即使被“钓鱼”一天的损失上限也仅仅是5000元,客观上能减少损失。
相关法律知识: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第三款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