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诊致人死亡 医院被判承担赔偿责任案例

更新时间:2012-12-18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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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误诊致人死亡医院被判承担赔偿责任案例一、案情简介2004年12月,某患者因“气急、气喘、胸闷”在六天内三次前往某医院门诊就诊,经心电图、胸部X光片等检查,医方一直考虑患者为哮喘、肺炎,给予抗生素和平喘药物,患者用药后病情却逐渐加重,并出现了夜间不能平卧

误诊致人死亡 医院被判承担赔偿责任案例
  一、案情简介
  
  2004年12月,某患者因“气急、气喘、胸闷”在六天内三次前往某医院门诊就诊,经心电图、胸部X光片等检查,医方一直考虑患者为哮喘、肺炎,给予抗生素和平喘药物,患者用药后病情却逐渐加重,并出现了夜间不能平卧、下肢浮肿、痰中带血的表现,医方才以“肺炎”的诊断将患者收入该院呼吸内科治疗,经常规心电图检查和其后的心肌酶谱检查,此时患者才被诊断为“急性心梗后”,后转入心内科治疗,经治疗无效患者于住院十数日后死亡。
  
  二、纠纷处理经过
  
  该案件发生后患者家属委托我们代理该纠纷的诉讼,诉讼中医院申请法院委托区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医方不服该结论申请再次鉴定,市医学会鉴定结论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法院最终依据市级鉴定进行了判决。
  
  三、律师点评
  
  本案的事实并不复杂,诉讼的重点就是争取客观、公正的鉴定结论,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在诉讼和两次鉴定以前,我们仔细分析患者的病史资料,结合相关的诊疗规范,发现医方存在诸多过错:如对于疾病的鉴别诊断和检查考虑不全面;门诊的心电图、胸片已经提示患者存在心梗、心衰时,医方未予发现并错误诊断;诊断心梗后的治疗不符合常规等。在医疗事故鉴定陈述意见和参加鉴定会时对以上问题进行了详尽、有力的说明,最终帮助当事人圆满地完成了鉴定和诉讼。
  
  四、律师建议
  
  处理医疗纠纷时,患方及患方代理律师对医学知识的掌握和应用程度对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具有重要的意义。鉴定前应当对所有的病史资料进行符合医学原理的全面客观的分析,包括医院进行的和本纠纷有关的各项检查,查看时不能局限于只看报告和医生的主观分析,还要核对检查的原件(如心电图、影像片等),用客观的材料尽量地还原事实真相,从而避免关键的争议要点被遗漏,争议要点尽量做到重点突出,依据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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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误诊造成父亲死亡有责任吗
需要通过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明确是否有责任和责任大小
医院误诊和漏诊造成患者死亡该负什么责任
封存全部病历(每日清单,医嘱、病案首页、诊断证明,住(出)院证,各种同意书、检查报告、体温单等)。请及时将病历邮寄给我们,我们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看完病历后才能判断医疗机构是否有责任,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存有上述过错的才承担责任。
医院误诊造成的后果医院有责任赔偿吗
对所有病历(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邮寄给我看一下:我们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行为进行审查,看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赔偿以下项目但未必是以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律师解答动态
你好,抚养费一般为对方收入的20%到30%,和收入有关
你这个属于劳动纠纷,根据你上班的具体情况是可以索赔的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分钟前
没经你同意就做外墙保温还管你要钱,这可能构成不当得利。他们未经授权实施行为,不能强行让你付费。你可以
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报警处理。
叶斌律师
叶斌律师
5分钟前
病假期间工资扣除但缴纳保险可能违法,建议尽快咨询劳动法专业律师维权。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8分钟前
可以写个搭车协议,内容要说明同事是自愿搭车,你无盈利目的,若途中因意外、不可抗因素或非你故意重大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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