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一起正常的交通肇事案,车主却找来替罪羊,怎奈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终逃不过法律的制裁。2010年6月28日,真假肇事者王某和安某分别因犯交通肇事罪和包庇罪被漳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起诉。
2009年11月21日3时许,王某驾驶一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国道324线自云霄往漳州方向行驶至肇事路段,遇相对方向朱某酒后驾驶的轿车越过中心双实线行驶在王某行驶方向的快速机动车道上,两车在互相避让的过程中,朱某驾驶的车辆车身左侧于其行驶方向快速机动车道上和王某驾驶的车辆车头左侧相碰撞,致朱某等三人当场死亡,一人重伤。事故发生后,副座位的安某在现场主动向民警承认其是肇事车辆驾驶员,且在多次的讯问中供认不讳。后来,安某在律师的会见时才道出事情真相。原来,肇事司机王某并没有取得重型半挂牵引车牌照,而安某持有此种牌照,车主王某良(另案处理)为骗取事故责任保险金,指使安某冒名顶替肇事车辆驾驶员王某,演出了上面那出瞒天过海的闹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