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案后拒不承认犯罪事实 “零口供”照样被判10年
更新时间:2012-12-18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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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法院近日一审以零口供判处一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法院经审理查明,陆勇自1997年开始,任阜矿集团新邱矿多种经营公司岗西井保卫干事。其先后多次从岗西井火药库领出火药100箱,合计2400公斤卖给了张玉达。法院认为,尽管陆勇从归案到判决,始
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法院近日一审以“零口供”判处一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陆勇自1997年开始,任阜矿集团新邱矿多种经营公司岗西井保卫干事。其先后多次从岗西井火药库领出火药100 箱,合计2400公斤卖给了张玉达。
法院认为,尽管陆勇从归案到判决,始终拒绝供认犯罪事实,但其非法买卖爆炸物的事实有多名证人证言证实,还有被告人张玉达的供述、爆炸物品运输单、财务凭证等书证,且证据之间相互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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