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赌博挪用货款146万 公司业务员被判刑五年半
更新时间:2012-12-18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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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深陷赌博泥潭的刘某利用担任公司业务员的便利,多次将收取的单位货款146万余元擅自挪用,并用作赌资。日前,江西省宜兴县人民法院以挪用资金罪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刘某从小就喜欢赌博,5岁就学会推牌九。长大后,仍旧沉迷于赌博,但也只是小玩玩。自2001
深陷赌博泥潭的刘某利用担任公司业务员的便利,多次将收取的单位货款146万余元擅自挪用,并用作赌资。日前,江西省宜兴县人民法院以挪用资金罪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刘某从小就喜欢赌博,5岁就学会推“牌九”。长大后,仍旧沉迷于赌博,但也只是小玩玩。自2001年开始担任宜兴某公司杭州经营部业务员后,随着收入增多,刘某的赌瘾也增大。2009年1月,他参与玩起了“梭哈”、“二八杠”等赌博,输赢一次就达几十万。由于刘某输多赢少,不久便把自己的积蓄输光了,甚至连自己的房子也抵押给了别人。但刘某并没有受到教训,为了“翻本”,竟将单位收取的货款私自截留,拿去赌博。在2009年4月至9月短短六个月的时间内,刘某就输掉了180多万元,为填补这巨大的“窟窿”,刘某在不知不觉中挪用了公司146万余元的货款。
宜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在担任公司业务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收取的货款归个人赌博使用,合计人民币146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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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挪用公司货款40万,还需要坐牢吗
当事人的朋友挪用公司41万9百元 已经自首 归还公司21万 需要判多少年 具体由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数额后果和从轻减轻情节等 以事实为根据 以法律为准绳来判决。应该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资金罪 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 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 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 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本罪的前身是199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中第11条所规定的公司企业人员挪用单位资金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我国刑法规定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 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当事人朋友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当事人有自首情节 而且积极退款 因此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 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 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 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 情节严重 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 对直接责任人员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对挪用公款罪 应区分三种不同情况予以认定:
(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构成挪用公款罪。
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 数额较大 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 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 超过三个月 案发前全部归还的 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二)挪用公款数额较大 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构成挪用公款罪 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 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 可以免除处罚。
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 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 应当追缴 但不计入挪用公款的数额。
(三)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进行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的 构成挪用公款罪 不受《数额较大》和挪用时间的限制。
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 不知道使用人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用于非法进行营利活动或者用于非法活动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构成挪用公款罪;明知使用人用于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 应当认定为挪用人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
第三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 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公款《情节严重》 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 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 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 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进行非法活动的》 以挪用公款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挪用公款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进行非法活动 《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进行非法活动 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 按照本解释规定的数额幅度 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数额标准 参照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