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屡次犯案不思悔改再次盗窃判刑罚金
更新时间:2014-09-17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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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到经常去购物的店铺盗窃,不巧店主回来当场撞见。经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1991年出生的陈某可谓劣迹斑斑。陈某曾因犯盗窃罪先后...
到经常去购物的店铺盗窃,不巧店主回来当场撞见。经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1991年出生的陈某可谓劣迹斑斑。陈某曾因犯盗窃罪先后三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一年、八个月;因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吸食毒品等多次被行政拘留。然而陈某仍不思悔改。
今年4月24日,陈某来到经常光顾购物的宣城市区民族商城顾某经营的服装店,趁顾某不在店内,窃取顾某现金40元、黄金项链1条、黄金戒指1枚,共计价值近5000元。就在陈某行窃完准备离开时,被回到店内的顾某撞见,陈某遂夺路而逃。4月30日,陈某被公安民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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