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
从报案到立案的时间,刑事诉讼法没有具体规定,还要考虑盗窃金额,超过两千元才属于刑事犯罪。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规定:
1、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
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
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2、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
在三日内开始进行审查,一般审查期限是十日,最长期限是三十日。
3、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或书面通知立案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
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立案。
4、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
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决定立案。
5、公安信访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
六十日。情况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盗窃罪公安的立案标准,而且关于盗窃罪的立案时间,法律是没有具体规定的,还需要考虑具体的盗窃金额才能清楚。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盗窃罪公安立案标准”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刑事辩护方面的疑问,欢迎您到找法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