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子持刀盗窃32元 被判刑6个月并罚2000元

更新时间:2015-07-24 18:4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嘉陵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携带凶器盗窃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并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之内又犯罪,系累犯,依法应当对其从重处罚。

  家住南充市高坪区江陵镇的张某,财迷心窍,为谋取钱财,不惜持刀潜入南充高级中学嘉陵校区伺机盗窃,在教室内盗取32元时被学校保安当场抓获。近日,张某被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被告人张某因为手头紧,打算弄点钱花花,想到南高嘉陵校区晚自习后没有学生,地方大保安少不容易被发现。于是打算到南高嘉陵校区去偷点钱。2014年11月17日晚9时许,张某携带一把带有卡锁的折叠刀偷偷潜入南充高级中学嘉陵校区,在学校体育场内伺机盗窃。次日凌晨0时许,张某来到教学楼东区,进入二楼高三(38)班教室,在教室内翻找财物,将陈某同学放于课桌书包内的32元钱盗走。当其继续翻找学生课桌时,学校两名保安听到声响立即赶到作案现场,张某被两名保安当场挡获。

  随后,张某被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分局处以刑事拘留。张某作案时所携带的折叠刀经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治安大队认定为管制刀具。嘉陵检察院以张某犯盗窃罪诉至嘉陵区法院。

  嘉陵区法院审理后发现,张某曾因犯盗窃罪,于2012年9月10日被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2013年2月21日刑满释放。

  嘉陵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携带凶器盗窃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并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之内又犯罪,系累犯,依法应当对其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张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74409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抢劫30元未遂
建议委托律师辩护,争取最轻判决。最好能直接联系。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超市盗窃50元判刑几个月?
,盗窃数额过低,不构成盗窃罪。可能会处以拘留或罚款c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提交辞职报告
这是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的
小孩不小心撞到别人要赔钱,具体怎么规定
您好,您购买保险了吗?可以通过保险理赔
你好王律师我和前男朋友在一起的时候分期买了一个手机在他那里分手了我还每个月还分期能不能把手机要回来
分手后之前送的财物一般不可以要回,若是当事人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会依法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分手后是要求返还恋爱期赠与的贵重物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
我是运营车让醉驾追尾了
醉驾处理流程如下:1、抽血,等待验血报告。2、通知拿验血报告。3、交警队告知户籍派出所,办理取保候审。4、案件将会转交给检察院。5、检察院下达起诉书。醉酒驾驶机
咨询下抖音置顶作品不知什么原因被删除,
可以对方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
同居关系析产分析分割案件
法律分析:一般不涉嫌违法犯罪,仅仅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仅仅可以就孩子抚养问题协商或诉讼解决。没有经过登记的婚姻,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所以双方当事人也不是合
律师,您好!今天被人打了几巴掌我没有还手,对方也拒绝赔偿。刚刚打我那人已经拘留了能怎么起诉要求赔偿?
法律分析:被打了对方拒绝赔偿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后对方如果还是不赔偿的,可以在两年之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